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承担)

更新时间:2024-03-23 17:06:04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承担)

一、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证明文书,也是委托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合法依据。其内容结构为标题、首部和正文。

标题部分,一般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首部部分,需要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详细情况;

正文部分,一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二写明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一般分为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最后,在文章末尾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说如果发生一些零食方面纠纷的话,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这实际上也就是举证责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也有一些是比较特殊的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为您推荐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谁承担)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当然这主要指的就是一般的举证责任。如果说是属于特别的,那么是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自己和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024-03-23 17:06

民间借条无效情况是什么? 民间借条无效情况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条无效情况是一方当事人通过胁迫欺诈等相关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之下,所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也就是属于无效的合同。如果说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话也是属于无效的。

2024-03-23 17:05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可以随时起诉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可以随时起诉,由于借钱没有收取还款的日期,就是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借款,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随时的主张还款的,当然的如果对方联系不上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

2024-03-23 17:05

亲戚之间借款借条怎么写? 亲戚之间借款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亲戚之间借款借条应当首先写清楚借款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借款金额借款的金额,其次就是关于借款的利息做出明确约定,最后签字确认。借条是由借款人亲笔书写的。

2024-03-23 17:05

借条还是欠条有法律保护吗?(借条还是欠条有法律保护吗怎么写)

借条还是欠条有法律保护,只要是属于真实合法有效的话,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如果对方存在着擅自的修改借条或者是欠条的行为,那么肯定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制约是否是属于犯罪行为的话,应当是根据犯罪构成要

2024-03-23 17:05

往来资金比较多借条怎么写? 借条用于资金周转怎么写

往来资金比较多借条应当准确的书写姓名,然后就是关于约定好的借贷款的期限和约定好的利息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如果是属于往来资金比较多的状况之下,那么为了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还是要求其提供相对应的担

2024-03-2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