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试用期算吗?

更新时间:2024-03-23 17:10:37作者:未知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试用期算吗?

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试用期算吗?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试用期也是算的。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试用期被辞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果员工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补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哪些?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如果可以认定职工被迫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也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赔偿金。工作过程中单位与职工之间产生矛盾其实很正常,对此我国也作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因此在遇到劳动方面的纠纷时,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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