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3-23 23:02:16作者:未知

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房屋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三、房屋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财产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财产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财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有效的合法的,那么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不过律师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具体的费用双方是可以进行协议。

为您推荐

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合同是当事人一人自己订立的;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并没有达成一致没有形成承诺,并且双方当事人也都没有进行履行。再或者是合同中的客体没有明确。

2024-03-23 23:02

拔牙时间长属于医疗过失么怎么算

拔牙时间长不属于医疗过失,不过拔牙之后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过失的,如果是医院的责任,需要进行全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的。

2024-03-23 23:02

对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人有哪些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两类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

2024-03-23 23:01

对行政诉讼败诉方执行不了怎么办?

对行政诉讼败诉方执行不了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时就需要直接向法院申请,再者就是由法院受理自己所提交的材料,只要确定没有任何的问题就可以作出执行裁定。

2024-03-23 23:01

安徽省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自由裁量权,需要与相应的现实相适应。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做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

2024-03-23 23:01

对征地补偿不符行政复议的时效是怎样的

对征地补偿不符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六十天,只要当事人在六十天之内都是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征地补偿申请行政复议是需要写行政复议书的,行政复议书是有法定的格式,如果格式不对的情况下,复议机关也是会不受理的。

2024-03-23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