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内可以辞退员工吗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3:04:59作者:佚名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件怎么处理?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来说,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在实施违反行为时起主要作用的,应当受到较重的处罚;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应当受到较轻的处罚。
实践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有不同的,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有策划者、组织者,有参与者,有教唆者,有被教唆、被胁迫、被诱骗者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什么?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
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有什么?
1、主体要件
首先,从主体的数量上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人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成立该案的必要条件。其次,该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全是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而如果都是无责任能力的,如精神病人或者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和无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客观要件
从客观要件上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都具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有客观的事实。首先,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其次,不论各行为人是以作为还是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它们之间必须是互相为条件,互有联系,共同形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是成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成分。再者,若是个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存在危害结果才行,则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与要求的危害结果有法律的因果关系。
存在违法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是1~15天的拘留,具体适用于哪种处罚方式,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节来决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必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管理行为由主体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