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
2024-03-29
更新时间:2024-03-29 20:18:54作者:佚名
一、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
质证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以民事诉讼为例,审判长、书记员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宣读法庭纪律及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庭审按如下流程进行:
1、原告宣读起诉状。
2、被告答辩。
3、原告举证。向合议庭和被告出具证据原件。
4、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提交了一份5万元借条及对应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被告拖欠5万借款尚未偿还。
如均有原件且属实,被告此时可如此发表质证意见:对借条和银行流水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但对其关联性不确认(认为无欠款或欠款金额并非5万),我方已全部还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在答辩期内提交相应的证据)。
二、民事诉讼必须要个人举证吗
民事诉讼当中是否必须要个人举证是要具体的案件来定夺的,有的案件需要举证,而有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或者自然的规定或者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等等,都不需要举证,举证的责任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举证责任,在法庭上任何的举证或者其他行为,都需要在基于事实进行,否则不仅无法进行维权得到的可能还是法律的制裁。不需要举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质证一般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民事诉讼质证会在原告进行举证完,并且提交有关证据时进行。一般在质证环节,法院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那么法院会发表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