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离婚财产是对半分吗?
2024-03-31
更新时间:2024-03-31 17:12:56作者:佚名
夫妻财产分配标准: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优先适用夫妻的书面约定。
2、夫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
3、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房产分配标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财产分配应先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的话,一般根据《民法典》进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有:夫妻双方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相关收入。如果双方共同支付了房产款项的话,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