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适用行纪合同的规定有什么?
2024-04-02
更新时间:2024-04-02 20:15:08作者:未知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房产离婚后的分割: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