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不提前通知辞工怎么办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7:22:08作者:佚名
一、没有劳动合同员工不提前通知辞工怎么办
1、员工与单位协商一致辞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员工可以随时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时间限制。
2、员工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员工与单位不协商或是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并且,不管单位是否同意辞职,只要按照这个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辞职。
注意,员工通知单位时要以书面形式,口头通知或是以其他方式通知的,将会受到影响。
3、员工立即辞职。如果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单位违1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那么,员工可以不用协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辞职。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什么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规定,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确定辞职,不经用人单位同意或不同意直接离职是可以的。如果发生争议,我们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提交辞职信。劳动合同一旦到期,未经双方确认,不得自动续约。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