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深圳劳动合同怎么签
2024-04-07
更新时间:2024-04-07 20:06:17作者:未知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3年应该约定多久?
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用人单位在录用一名劳动者时仅仅是通过面试的方式或者劳动者自己提供的一些书面材料来判断其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但是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在初次用工时已经和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在以后续签合同的时候就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该规定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限制。
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只能够和劳动者就同一工作内容约定唯一的一次试用期,而且这个试用期的具体时间是不能够乱规定的,除非是要和劳动者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试用期可以最高不超过半年。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那么最高的试用期是不能够超过两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