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的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书有什么用
2024-04-16
更新时间:2024-04-16 23:06:44作者:佚名
一、仲裁裁决执行时效的规定为多久?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为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文书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
(二)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裁定书。只有下列三种裁定书可以作为执行根据:①先予执行的裁定书;②执行回转的裁定书;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四)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中作出的具有财产内容的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五)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和仲裁调解书。
(六)我国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机关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的债权文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该公证债权文书履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三、申请仲裁执行条件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仲裁裁决已经生效。
2、超过了仲裁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有几种情况:
(1)、民商事仲裁,一裁终局,做出裁决即生效。
(2)、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案件,如果用人单位是义务人,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是义务人,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天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
(3)、非一裁终局的劳动案件,应该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仲裁裁决结果只要下达了之后那么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在合法的期限之内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依据和合法的理由,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