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隐名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2024-04-18
更新时间:2024-04-18 23:08:29作者:未知
一、一般可以认定表见代理有效吗?
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下,表见代理行为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二、如何认定是否属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的基本要件是: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2、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合同应当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且无过失。
表见代理如何认定,关键之处在于对第3个要件的理解,即如何确定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的理由是相对人在主观上的感受,通过某些事实,经过判断,足以认为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人。但是,这种相对人的主观判断的确定标准,并不是主观标准,而是客观标准,即判断相对人的相信,并不按照其主观的感受为标准,而是按照通常人的感受标准掌握。
综合上面所说的,表现代理只要相对人有理由确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那么就可以认定此代理是完全有效的,但如果此行为造成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同样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