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加班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2024-04-22
更新时间:2024-04-22 23:11:13作者:佚名
一、法律规定违法加班怎么赔偿?
1、按照拖欠加班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赔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加班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多的劳动者是心存厌恶的,因为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强制性安排加班,并没有取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同时也不发放加班工资,这都是违反我们国家劳动法律规范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