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偿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行政追偿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5-16 17:09:12作者:佚名

行政追偿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行政追偿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追偿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有以下的两个条件:

1、 国家已履行了赔偿责任。行政追偿以国家承担了赔偿责任为前提,这是国家行使行政追偿权必要条件。虽然国家是否履行赔偿责任并不是向工作人员进行追偿的直接原因,但是,在受害人未获得赔偿之前,国家自己的赔偿责任尚未实现,向工作人员追偿会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这正是法律将国家履行赔偿责任作为必要条件规定下来的原因所在。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国家行使行政追偿权的主观要件。

追偿的形式主要是国家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责令致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支付赔偿费用,即“先赔后追”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既不徇私枉法,又不遇事退缩,督促其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职权。

二、行政追偿的作用

把行政追偿限制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范围内,主要原因是鼓励工作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抑制违法行政的平衡问题。现代行政事务错综复杂专业性强,为了保障行政机关处理与案件有关的具体情况相适应,法律通常为工作人员留下了裁量的空间,不可能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凡事都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不出现任何偏差。因此,国家赔偿法允许工作人员在一定的限度内,出现差错而不负责任。

1、有利于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有利于抑制任意或不负责任行使行政职权的问题。如果不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无过错或过错的程度,一律予以追偿,则势必会损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损害了公共利益。

行政追偿一般是出现在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是由国家先行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然后相关的部门会向出现重大过失的人员进行追偿。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被追偿,一般情况下是由国家赔偿。

为您推荐

行政追偿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行政追偿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行政追偿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涉事机关已经赔偿了当事人的损失;2、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由相关部门先行赔偿损失,然后再由相关人员赔偿。

2024-05-16 17:09

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吗? 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吗

行政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行政裁决是由经过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结果的,所以行政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于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一级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2024-05-16 17:09

行政处罚时效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有时效期吗)

行政处罚时效主是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后的有效期限,具体情况下对于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行政违法事件本身而定的,如果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2024-05-16 17:08

如果驾驶证未裁决怎么处理?,如果驾驶证未裁决怎么处理罚款

如果驾驶证未裁决的处理方式是:去相关的银行进行缴纳罚款,交清罚款后等系统更新就可以消除驾驶证未裁决的状态。在我国的行政裁决的规定中,未裁决不处理的后果是驾驶证有效期到期后,在车管所不能办理满期换证业务

2024-05-16 17:08

行政裁决后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裁决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仅针对民事纠纷,如果仍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起诉处理,公民对行政仲裁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涉及民事纠纷事项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16 17:08

行政给付行政救济区别是什么?

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的区别在于二者所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给付针对的是五保户、贫困户、列士家属等人群。而行政救济针对的是倍损害了权益的人群,目的是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024-05-16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