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规定有哪些
2024-05-17
更新时间:2024-05-17 20:10:06作者:佚名
一、小车撞大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由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闯红灯出现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吗?
并不是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构成犯罪,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而且构成严重后果的话,那么肇事方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构成严重后果通常是指: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当事人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可以通过报警来处理。
闯红灯出现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并不是所有的闯红灯行为都构成犯罪的。若闯红灯撞人之后,肇事司机并没有将伤者送往医院,而是逃离事故现场,可以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罪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