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法院起诉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5-22 17:06:15作者:佚名

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法院起诉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一、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包括“非行为”)。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二、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有哪些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管辖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贵州、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贵州、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大单位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四)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一般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规定有高级人民一般处理五亿以上的民商案件。而中级法院管辖一亿元以上的民商案件。同时对于天津、山东、湖南湖北等地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为三亿元的案件。

为您推荐

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法院起诉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额指的是在诉讼当中所涉及到的具体数额。在诉讼当中,标的物指的是诉讼当中权利义务中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品、金钱和义务。标的指的是在合同当中双方产生的具体关系。

2024-05-22 17:06

民事纠纷中什么是必须共同诉讼

必须共同诉讼的意思是,当事人的一方是两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在必须共同诉讼中,法院必须要合并审理合议判决,而且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整个诉讼活动,共同诉讼人的行为是具有一致性的。

2024-05-22 17:06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转让怎么交税

固定资产转让主要交的是增值税,是一般纳税人的已经用过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个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用缴纳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使用过的规定资产按2%征收增值税。

2024-05-22 17:05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会依附于原告,也不会依附于被告,而是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在法庭上具有发言的权利还有辩论的潜力,可以对一审的判决不服而提起相应的诉讼。

2024-05-22 17:05

民事诉讼第三人指的是什么人 民事诉讼第三人指的是什么人员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跟当事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民事诉讼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参加诉讼的人。如果第三人没有参与一审的诉

2024-05-22 17:05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第三人经过法院通知也是拒绝到庭是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对于案件中发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意,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则可以对其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2024-05-22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