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5-23 17:03:20作者:佚名

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

一、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保证责任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保证是属于保证的一种方式,一般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来进行约定,只要在保证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的就可以按一般保证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双方约定为连带责任的话,那么就可以按连带责任的方式来进行保证。

为您推荐

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保证《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的,是可以按一般保证来进行处理;而对于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对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同样也是为一般保证

2024-05-23 17:03

一般正规担保借条怎么写(一般正规担保借条怎么写范本)

一般正规担保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借款人、还有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同时还要写上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时间、借款的利息;以及要写上担保人的担保方式;只有写清楚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

2024-05-23 17:03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连带责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人承担同一民事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方提出归还债务的请求。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公司的合伙人对于公司的合伙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当存在合伙人不能及时清偿公司债务时,其他合伙人需要

2024-05-23 17:02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处罚原则是什么?

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想象竞合的适用原则是择一重罪论处。对于想象竞合犯,若在特别法和一般法中对此罪名都有处罚的,特别法优先使用;对于法条竞合犯,若其犯数罪,着最重的罪处罚。

2024-05-23 17:02

连续犯罪中自动中止继续犯的处罚是什么

连续犯罪的自动中止的处罚是以其构成的犯罪的完成为依据的。但是,如果一项犯罪已经实施了多项犯罪,即使已经中止了一项或多项犯罪,但该犯罪仍未完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罪数进行处罚,但如果中止犯罪,则应当从根据

2024-05-23 17:02

一般保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般保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资格)

一般想要做保证人的话,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要有的就是清偿能力。如果连清偿能力都没有的话,那么也是没有资格进行担保的。其次,要能够提供保证的合格的主体,保证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

2024-05-23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