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工伤应该怎么认定
2023-07-31
更新时间:2023-07-31 15:03:37作者:未知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现实中,如果劳动者遇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怎么办呢?针对众多劳动者的疑惑,小编今天将告诉大家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希望能帮助大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
某君今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已经上了快半年的了,可是单位还没有跟某君签合同书,也没有社会保险和没有发工资条,听说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某君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是直接领现金走人?
这样的法律咨询在平常是很多的,也是很普遍的,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如何处理: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任所说的试用期一个月无效,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6、如何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建议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关于证据的问题,网友的答复很详细了,都不错。提示你注意:证明过程是递进的,证据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那么双工资就可以主张,同时你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你工资水平的证据,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据,否则,你的陈述及证据很可能就被仲裁庭支持。因此,举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困难。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例外的,不赘述),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程序:准备证据,写申诉书(固定格式的,仲裁委有),提交到窗口立案,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之后:
1、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2、服从裁决的,根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很明显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意补签也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再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