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能否约定任由单位调整?
2023-07-23
更新时间:2023-07-23 15:03:52作者:未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许多国人、国内公司走出国门,同时也有许多的外国投资商来内地投资。因为存在一个外商身份,所以外国投资者跟国内的投资者相比有许多不一样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有了许多问题。小编为您带来境外有限合伙人面临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虽然PE界曾对QFLP翘首以盼,但一年来的实践证明,QFLP进展并不顺利。结汇问题仍是一大障碍。在实际操作中,QFLP的投资额度仍然无法一次性换汇使用,每一单投资都必须单独申请外汇额度,同时进行投资行业的审查。
另一个现状是:目前获得QFLP资格的都是外资GP(一般合伙人),而不是LP(有限合伙人)。
这或许与试点QFLP的初衷有所出入。
上海金融办试水QFLP时,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就曾表示,“将给予国外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大学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外资PE试点企业的资格。”
所以,有观点认为,目前的QFLP确切的讲,应该是QFGP。
清科集团分析师傅喆认为,“由于募集、投资、退出整个环节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境外LP(有限合伙人)对于QFLP普遍持观望态度。”
从外管局的角度而言,QFLP在结汇问题上的前景似乎并不乐观。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2012年将继续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QFLP制度出台,更多的是地方政府在推动。因此,有人将此视为各个地方政府跑马圈地,争夺PE投资的“政策秀”。
但某获得QFLP试点资格的GP表示,尽管目前QFLP的形式大于内容,但获得了QFLP试点资格,就意味着获得了政府的信任,“这很重要”。
清科集团分析师傅喆认为,在2012年,外资GP/LP仍然会继续积极申请QFLP资格,希望能够更便利地投资到中国市场,并期待政策能够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