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2023-07-31
更新时间:2023-07-31 09:03:57作者:未知
向法院起诉,要跟对方打一场官司,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问题,如同打一场“战争”,战前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包括思想认识上的准备和法律知识、诉讼费用等各方面的准备。
(1)提倡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
人们在漫长的生活、工作、学习、经营等生活实践中,与他人发生纠纷,有了争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了争端怎么处理,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经过协商、交谈,互相让步,合情合理地自行解决。但是有些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自行解决不了,甚至邀请别人也调解不了,怎么办,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这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应该提倡,那些“既然你无理,我也可以无理;你违法,我也可以违法”的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不应该用非法的手段来处理人们之间的争端。
有人认为,到法院打官司不光彩,甚至认为,凡是被公、检、法三机关询问过的人都有问题,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实际的。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基本健全,有些人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观念,没有随着这样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他们的法制观念,没有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而不断增加。他们的法制观念严重滞后,与时代的前进没有同步,人们应当增强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观念。多年来,国家一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大规模的普法教育,其目的也在这里。依法治国、依法兴国,要求全国人民都来学习法律,懂得法律,依法办事。人们从报纸上、电视里,还常常能看到相关领导,经常参加法学理论的学习,各条战线、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不能例外。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用打官司的方法来解决纠纷,是法制观念强,思想意识新的表现,是件好事。社会提倡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如果人人都能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了纠纷去找法院,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会减少许多纷争。
另一方面,有人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当被告,被人告到法院不光彩。其实这种认识也是不对的,被人告到法院,只能说明双方之间有了纠纷,至于哪一方违法,还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所以,不管是起诉还是被起诉,都是正常的现象,关键的是人们应当依法办事。到法院打官司应该提倡,被人起诉了,也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诉。
(2)不能滥用诉权
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国家法律保护,凡是有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们之间有了纠纷,也提倡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些都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在生活中有人不重视手中的诉权,甚至是滥用诉权,这也不好。与他人一旦有了纠纷,动不动就向法院起诉,甚至是用起诉对方的方法来羞辱对方,使公、检、法三机关的人员常常传唤对方,以此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来制裁对方。其目的仅仅是出出气,至于官司是否能够打赢,他们不在乎。这种认识和做法也是不对的,应当反对,细想一想,这种做法对自己也不利。在起诉之前,应当细心考虑周到,是否还有别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纠纷,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调解等方法来处理,要比打官司的方法更好一些。因为“一场官司一场仇”,跟人家打了一场官司,不仅影响团结,对以后的合作还会带来不利。总之,我们既提倡有纠纷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又反对随便地滥用诉权。
(3)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
要想打官司,在起诉之前,应当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这十分重要。我们国家的法律尽管很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是人们打官司的时候,并不涉及所有法律。要想打官司,首先要学习法律,针对自己的问题,买些法学书籍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家里认真学一学,先来衡量一下,自己的问题到底是否违反了法律,自己的主张是否有证据来证明。另外,还可以和周围法律知识比较多的人探讨一下,向他们咨询,让他们来帮助自己出主意。起诉前学习法律,好比上战场之前检查好武器一样,十分重要。如果准备不好,心中无数,只靠侥幸来打官司,这是不行的。既然起诉,就应该有打赢官司的十足把握。
总之,应对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事务的处理也是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诉讼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