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08 12:02:49作者:橙橘网
一、婚姻期间共同债务离婚如何承担?
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也可以协商债务的承担,但协议书对债权人是没有效力的。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受的债利和承担的债务。
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主要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出借而产生的债权。夫妻共同债权包括三个因素,即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的意思所决定。
夫妻共同的债务比如说家里未还完的房贷,夫妻协定的债务,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背负的债务,社会交往中的等需要夫妻一起偿还的债务,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依然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偿还。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有着列举式的规定,一般人民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都可以参照所列举的情形来处理,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双方当事人之间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免除该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