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更新时间:2023-10-19 09:04:41作者:佚名

债权转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债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在转让债权时,很多人会选择签订转让合同,那么债权转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债权转让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债权让与合同一般发生在债权人想要将自己的债权让与给第三人的时候,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将债权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让给第三人所需要签的合同。只有当债权让与合同满足实践性合同所必须的要件时,债权让与合同才是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必须包含两个要件:

1、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是说双方都对合同中的内容表示同意。

2、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实践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履行先合同义务之后,合同才成立。

那么争议点也就在于债权让与合同是否具有这两个要件,只有当债权让与合同满足这个要见的时候,债权让与合同才是实践性合同。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很显然,债权让与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当然也符合合同的要件,即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则肯定也符合实践性合同的第一个要件,那么重点就在于是否符合第二个要件了。债权的转让在签订合同时就生效,不以支付对价为生效要件,因此,债权转让不是实践性合同。

二、法律对于债权转让的限制

债权的转让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贯彻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合同法》对于转让债权的行为做了限制。

1、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债权转让合同是不是实践性合同的知识,首先,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其次小编还为您介绍了债权转让的限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