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7-25 09:03:46作者:未知

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

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那么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具体案例解析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案情介绍】

2011年10月18日,自然人甲、乙和A 公司共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650万元整;二、借款期内年利率为15%;三、借款期为15天;四、保证条款:(一)A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该笔借款以某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上的房产作为担保物(现查明,该房产属于B公司,甲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房产尚未办理抵押登记)进行抵押。2011年10月20日,乙通过银行向甲转账人民币630万元。2012年3月28日,乙向A公司出具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现 A公司提出要求债务人甲就抵押房产价值先承担担保责任,并诉诸法院。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甲、乙之间借款合同成立与否;二是A公司是否能要求债务人甲就抵押房产价值先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分析】

笔者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A公司不能要求债务人甲就抵押房产价值先承担担保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本案中,主合同涉及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当事人双方于2011年10月18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实际上并未成立,只是达成了借款合意。当事人双方之间所约定的借款金额为 650万,乙向甲支付了630万元,故可直接认定借款数额为630万,当乙支付以后即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其次,A公司不能要求债务人甲就抵押房产价值先承担担保责任。本案所涉及的担保有物保以及人保,在物保与人保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即可成立混合担保。依我国担保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本案中,保证人称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系属于B公司,并且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债务人甲,故其作为保证人在债务人甲物保的范围内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法定代表人只是法人的一个内部机构,公司的财产属于法人,而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故该抵押物并非属于债务人所提供的担保物,而是属于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故该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此外,本案中抵押人以其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但尚未登记,故该抵押权尚未设立。但根据我国物权法所采纳的区分原则,不动产抵押未登记虽然不能设立抵押权,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而抵押人尚未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故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从以上论述可知,保证人也不得依混合担保中对债务人所存在的物保提出先诉抗辩权,只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您推荐

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

混合担保是指,担保人不但以人来担保,而且还额外通过物作为担保,如果对物的担保及人的担保的债权实现顺序有约定,应当遵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才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如果物的担保由第三

2023-07-25 09:03

医疗事故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医疗事故属于什么纠纷

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引起的纠纷,诸如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等。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

2023-07-25 09:03

“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

1、如果被套牌人对套牌行为不知情或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牌车已投保交强险的,则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再由套牌人按其在

2023-07-25 09:03

短信可以当作借款的证据吗 短信可以当作借款的证据吗

亲戚朋友在借款的时候处于情感因素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条,那么在借款过程中借款的手机短信可以当作借款的证据吗?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2023-07-25 09:03

医疗事故鉴定书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鉴定过

2023-07-25 09:03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有原告主体资格?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第二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023-07-25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