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拘传?(什么是拘传措施)
2023-07-21
更新时间:2023-07-21 15:04:12作者:佚名
离婚案件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公证的审理。但是部分案件因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哪些情况下不受理呢?小编就为您整理这些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伴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上升,很多人在协议离婚达成不了时,纷纷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关于起诉离婚,很多人都想知道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而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来说,哪些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就是他们所关心的话题。再有,具体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少呢?请看本文的介绍。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法院哪些不受理?
法院不受理起诉离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起诉离婚的诉讼期限是多少?
关于起诉离婚的诉讼期限,法院在审理时,依据起诉离婚的原因而定。具体关于起诉离婚的诉讼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五)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离婚需要慎重,因为只要选择了离婚,所涉及到的问题就有很多。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再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这些,都是很复杂的,如果遇到一方转移财产,那就更加棘手了。因此,想要离婚,首先需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相信在律师的指导下,您会很快知晓离婚的相关事宜,而且,律师也会帮您分析离婚可能引起的相关问题,并提醒您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有了律师的帮助,相信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