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7-25 15:03:20作者:佚名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房产税发生在商品房的各个环节。赠与房产同样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范围是什么?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

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2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

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三、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3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为您推荐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受赠人应当缴纳:住房:80元/套或非住房550元/证,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0.5‰+5元/证,契税:3%,土地收益金:1%。赠与人: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

2023-07-25 15:03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盗窃2千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

2023-07-25 15:03

2022年最新劳动仲裁管辖制度(2022年最新劳动仲裁管辖制度是什么)

1、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2023-07-25 15:0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取保候审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3-07-25 15:03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管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

2023-07-25 15:03

合同常见的违约行为有哪些(合同常见的违约行为有哪些种类)

常见的违约行为: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

2023-07-25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