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毒地案”,被告深夜回应!

更新时间:2023-11-10 13:52:19作者:橙橘网

百亿“毒地案”,被告深夜回应!


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新亮

百亿“毒地案”有新进展!

11月10日凌晨,苏钢集团发布情况说明,对陆家嘴就苏州绿岸项目发起诉讼等事项予以回应。


11月4日,陆家嘴发布公告称,与苏钢集团等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00亿元。

陆家嘴表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对于上述问题,苏钢集团并未在情况说明中给出明确否认的证据,而是转而提出了陆家嘴的问题。

例如,苏钢集团称,“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

陆家嘴两日大跌

根据公告,陆家嘴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绿岸公司95%股权,绿岸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块土地使用权。

2022 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 14 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陆家嘴还表示,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苏钢集团等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其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为此,陆家嘴请求判令苏钢集团等赔偿100.44亿元的侵权责任。


巨大的诉讼金额引发市场担忧。

11月9日、10日,陆家嘴连续两日大跌。


苏钢集团:已提示风险,原告违规

“毒地案”一出,立刻引得各界关注。

11月10日凌晨,当事的另一方苏钢集团发布情况说明。

苏钢集团表示,“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我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可以理解为,苏钢集团认为,股权转让时,其已经提示了土壤污染的风险。


苏钢集团还表示,“2022年,联合体方与我司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从表述来看,苏钢集团认为自己已告知情况,而陆家嘴认为告知情况与实际不符。

有意思的是,苏钢集团除了回应外,还“揭发”了陆家嘴的问题。

苏钢集团称,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其还表示,2016年,公司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其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污染究竟有多少

回溯此前情况,陆家嘴在2016年斥资85亿元竞得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的股权。

苏州绿岸持有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17块国有土地(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使用权,项目地块红线内使用权面积约 65.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宿舍、幼儿园、加油站等,项目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4万平方米。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并已取得全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彼时,陆家嘴表示,此次成功联合竞得苏州绿岸95%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通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升陆家嘴商业地产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2022年4月,江苏省公布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六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其中提到: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苏州绿岸项目17幅土地,用地面积约66万平方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多处地块土壤中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对于这一事项,陆家嘴也在2022年4月进行了公告。

公司表示,绿岸公司意外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 2 号、13 号地块及尚未开发的 3 号、4 号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等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4 幅地块面积合计约 11.8 万平方米。


彼时,陆家嘴还公布了苏钢集团2016年披露的相关污染信息。

公司称,根据苏钢集团于2016年8月挂牌时披露的信息,绿岸公司名下地块中,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


附:苏钢集团回应全文


编辑:乔伊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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