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乌鲁木齐经适房及公租房?看这篇就够了!

更新时间:2024-03-07 07:59:55作者:橙橘网

如何申请乌鲁木齐经适房及公租房?看这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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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呢?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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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65元(含3565元);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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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单身承诺书

3、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等

4、保证性住房申请告知问询单(面签)

5、个人收入承诺书

6、家庭资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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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1)办理对象:自然人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30至18:00;冬季 全天 10:30至18:00

(3)线下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4)线上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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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呢?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限定租金的住房,我市保障性住房由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构成。

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公租房的适用群体为有本市低保、低收入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农业转移人口、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等人员。

公租房是只可以租赁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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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家庭,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全部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

(二)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全部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三)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 1 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四)本市新就业职工,职校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满五年;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办理了《居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五)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 )合同或在本市缴纳社保,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六)按照城市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其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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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证明、单身承诺书等;

(4)收入情况证明:单位收入证明、申请前连续6个月的银行工资对账单、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5)住房情况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大病证明等;

(7)精神、智力残疾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和监护人共同申请、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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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办理流程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齐全的,社区应当受理并录入住房保障系统,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片区管委会)初审;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

(三)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申请人住房、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报请区 (县)人民政府核准区(县)人民政府核准后,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同时组织在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社区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四)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予以备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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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式

采取人房对应选房方式,即摇号与分配同时进行,系统按保障家庭分类依次随机摇出分配顺序号,并与房源随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实现人房对应。

公共租赁住房待摇号分配家庭以经市级备案且尚未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为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摇号顺序依次分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含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家庭及外来务工家庭)。其中低保低收入家庭先摇出顺序号,确保人房对应应保尽保,中低收入家庭以接续顺序号方式,按年度摇出顺序号进行人房对应分配,其中年度顺序依次为:即上一年度(即2023年)取得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为第一批次产生分配顺序号家庭,当年(即2024年)为第二批次,历年(即2023年以前)为第三批次,未摇到房屋的保障家庭纳入下一次摇号。

摇号分配成果导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端口、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端口、管委会(街道)端口、社区端口、房源管理单位端口,方便待分配家庭查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摇号分配家庭名单电子版下发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由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在对应的社区、街道进行公示并告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认租通知单的整体下发工作,确保在限定时限内通知到每户待分配家庭。

分配家庭主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上的电子认租通知单或各级端口打印纸质的认租通知单及身份证件在通知单限定时间内到分配的房源地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认租认购通知单办理期限为10天,到期后尚未办理签约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认租,管理系统自动将人房对应成果进行解绑,形成新的轮候家庭和未分配房源,纳入下一次摇号分配。

内容来源:新疆安居广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