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中煤能源:2023年净利润195.34亿元,同比增长7%
2024-03-21
更新时间:2024-03-21 15:41:15作者:橙橘网
作 者丨林汉垚
编 辑丨李玉敏
图 源丨图虫
最近,又一知名房企破产传闻甚嚣尘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近日裁定受理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九通置业”)对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田集团”)的破产申请( (2024)粤03破113号),标志着益田集团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益田集团作为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锦星152号”)底层资产实控人,其经营状态变动可能影响到锦星152号产品的兑付。因此,在九通置业向深圳中院申请益田集团破产初期,北京信托就分别向益田集团和深圳中院发函提出异议。
而根据深圳中院公示的最新状态,显然北京信托向深圳中院发送的《关于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事宜的异议申请》并未被采纳。
标的项目持有方先后被申请破产
据了解,北京信托锦星152号成立于2021年,期限为2+1年,产品规模不超过38亿。信托资金用于受让益田集团持有的深圳木头龙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深圳项目”)、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录润”)持有的上海益田假日广场项目(以下简称“上海项目”)资产收益权(深圳项目、上海项目合称“标的项目”),信托资金最终用于标的项目的日常经营支出、归还标的项目因开发建设而产生的前期借款等。
天眼查显示,目前益田集团有关破产重整的案件有二,分别为“破产审查案件”和“破产案件”,申请人均是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北京信托发布临时公告,北京信托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到,九通置业向深圳中院申请益田集团破产【案号(2024)粤03 破申168 号】。
在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北京信托表示,为保障信托财产安全,已向益田集团发送《关于及时对益田集团被申请破产提出异议的函》,要求其及时协调九通置业撤回破产申请、及时向深圳中院提出异议并对相关事项及应对方案等进行说明。
同时,北京信托也深圳中院发送《关于甘肃九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事宜的异议申请》,申请深圳中院审慎审查九通置业对益田集团提出的破产申请。
北京信托表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尽最大努力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而在此之前,上海项目的持有方上海录润已被申请破产。2023年9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出具(2023)沪03破6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吴乐物流有限公司对上海录润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9月6日,上海三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录润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9月12日,管理人函请北京信托配合管理人的接管工作,向管理人移交由受托人共管的上海录润的印章、证照等相关材料。
曾对相关主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4年1月29日,北京信托发布产品延期公告,截至日前,锦星152号的信托计划规模为 25.75亿元。
北京信托表示,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审慎管理信托财产。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风险集中爆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多重因素影响,截至信托计划到期日,经受托人反复催收,并采取各种措施,交易对手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信托财产仍未能变现,不满足信托利益分配的要求。受托人已取得执行证书并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信托称,目前正在全面推进交易对手的还款工作。信托计划延期期间,北京信托将继续积极履职尽责,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坚持以诉促谈,持续积极敦促交易对手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信托计划的退出。
锦星152号延期似乎早有迹象,北京信托在2023年9月26日的临时公告中表示,由于益田集团及上海录润等相关主体与施工单位或项目合作方间存在较多诉讼纠纷,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受托人已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益田集团、上海录润、吴群力、陈旭等相关主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截至目前,益田集团多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进入失信名单,被执行总金额高达60.07亿元。
2023年7月25日,受托人取得了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23)京长安执字第259号的执行证书,2023年8月2日于北京金融法院完成执行立案,案号(2023)京74执511号,目前正在推进相关财产查封工作。
抵押担保或为产品回款关键
锦星152号推介材料显示,该产品风控措施分别为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由上海录润、益田集团实际控制人夫妇对益田集团项目收益权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深圳项目抵押担保。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者提供的《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次募集公告(签约版)》、《北京信托·锦星财富15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中都仅体现保证担保。
如合同5.4保障措施显示:“为担保《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上海录润、吴群力及其配偶自愿为受托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I、《保证合同》II。”
而在北京信托2021年7月22日发布的《2021年第2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中则透露,上海录润、吴群力,陈旭夫妇签署保证合同就益田集团在《资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益田集团也已经与北京信托签署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公布抵押物详情。
此外,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录音,北京信托发布产品延期公告后,其工作人员在向投资者讲述产品情况时表示,锦星152号产品抵押物已被解除抵押。针对锦星152号抵押物目前的情况,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该项目信托经理,该信托经理表示不予接待及答复。
针对目前益田集团被申请破产的情况,有信托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如果当前该项目有抵质押物,信托公司可以以处置抵质押物来偿还借款,只要抵质押物足值,那债权应该就是有保障的。如果没有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力度就弱很多了,而且很怕破产清算,一旦破产清算,项目中的回购主体就没有了。
(部分资料来自天眼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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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实习生 谭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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