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富力现代城B01地块,规划调整!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2:15:36作者:橙橘网
刚刚
又有征收的消息传来!
据悉
我市今年市区
有10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列入征收计划
共涉及被征收户数达242户
征收房屋总面积为56.37万平方米
全面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这10个征收项目中
4个是旧城改造项目
个是基础设施项目和
1个公共事业项目
具体分别为
01旧城改造项目
城西长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常柴铸造厂及周边地块
老三集团地块项目
虞家村地块
02基础设施项目
轨道交通5号线,沿线涉及武进、天宁和钟楼三个辖区
凤鸣北路及东侧地块
常武路东侧地块(礼嘉镇范围)
03公共事业项目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近日
武进、天宁、钟楼分别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
一起来看,有没有你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武拟征告〔202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拟纳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224025地块位于武进区嘉泽镇范围内。拟征收
集体土地面积2.8327公顷(42.4905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 2024年3月27日至 2024年4月10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电话:0519-89606337。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常天拟征告〔2024〕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2024-天40地块拟征收郑陆镇宁河村和郑陆镇农民集体土地3.4569公顷(51.8535亩),拟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电话:0519-69661596。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拟征告〔2024〕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钟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2023-钟47地块位于邹区镇刘巷村、卜弋村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0.5900公顷(8.8500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常州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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