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重要片区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更新时间:2024-04-09 17:19:27作者:橙橘网

济南这一重要片区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近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对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槐荫段)

  商埠区西站房屋征收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纬十一路,西至纬十二路站,南至经一路,北至北大槐树家园。

  根据摸底调查,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被征收非住宅房屋1户,建筑面积约46.23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21天,具体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该片区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安置房位于北大槐树家园6号住宅楼118,建筑面积58.53㎡;经十一路德兴东街162号1-106,建筑面积58.16㎡。具体选房方案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以上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具体选房方案将依据法规规定,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

  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起始日起1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签约期限起始日起10日后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2%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不予奖励。

  货币补偿奖励费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新黄河客户端)

本文标签: 征收  搬迁  选房  安置房  非住宅  奖励费  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