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苏州智能算力中心预计下半年投入使用,预计未来智算板块将贡献不少收入
2024-04-10
更新时间:2024-04-10 03:12:56作者:橙橘网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编辑|孙一鸣
4月7日,深交所披露了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创业板IPO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
一周前,4月1日,纳百川更新了招股书,相较初版招股书,更新后的招股书新增了其对宁德时代(300750.SZ)构成重大依赖的风险提示,并在招股书中删掉“特斯拉”字样。
时代商学院发现,除了在业务经营上对宁德时代构成重大依赖,报告期(2021—2023年)内,纳百川的盈利能力也在不断下降,该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均逐期下滑。
此外,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信息,纳百川于2023年3月曾被公示存在7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被要求限期整改。不过,纳百川并未在招股书披露上述信息。
4月8日、9日,针对盈利下滑、被曝存在多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时代商学院向纳百川发函致电询问。截至发稿,该公司仍未回复相关问题。
“傍上”宁德时代也难阻盈利下滑
纳百川专注于热管理系统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
从公司发展史看,纳百川的业务发展与宁德时代密切相关。
招股书显示,纳百川曾与宁德时代在2012—2015年合作共同开发产品,并自2015年以来一直保持战略合作关系。首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在宁德时代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纳百川是最早一批进入宁德时代供应链体系的电池液冷板生产企业。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一直是纳百川的第一大客户。除向宁德时代直接销售产品外,纳百川的主要客户中,宁德凯利、宁德聚能等电池箱体生产企业在向纳百川采购电池液冷板后与电池箱体组装,产品最终也销往宁德时代。
报告期各期,纳百川直接销售及间接对宁德时代供应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0.33%、53.73%、48.94%,占比最高超过53%。
在4月1日更新的招股书中,纳百川新增了“对宁德时代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提示,并直言公司对宁德时代构成重大依赖,若未来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宁德时代的采购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财报显示,即便有宁德时代的订单加持,纳百川的归母净利润在去年还是出现滑坡。
2021—2023年,纳百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0亿元、10.31亿元、11.3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29.20万元、1.13亿元、9825.49万元。其中,2022—2023年,该公司营收同比分别增长98.27%、10.18%,归母净利润同比则分别增长133.99%、下滑13.29%。
报告期各期,纳百川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45%、22.14%、19.5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38.81%、30.40%、20.43%,均呈持续下滑趋势。
需注意的是,在初版招股书中,纳百川合计12次提及“特斯拉”,并称已开发了适用于特斯拉Model 3、Model Y等市场热销车型的电池液冷板产品。然而,在4月1日更新的招股书中,“特斯拉”字样已被删除。
曾被通报七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除业绩对宁德时代依赖较大外,纳百川还曾被通报存在7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的《2023年3月份温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媒体曝光表》,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纳百川前身)存在7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体包含固废仓库未采取防固废粉向外扩散措施和未配备灭火器、柴油罐设置在固废仓库屋顶上且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和防流散措施、危化品气瓶仓库未设置应急排风措施和未配备灭火器、液化石油气气化场所未采取与其他生产功能场所隔离措施和防火防爆措施、危化品中间仓库未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和防火防爆防流散措施等。
针对上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要求纳百川于2023年3月31日前整改,督办单位为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需注意的是,对于上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事件,纳百川并未在招股书中予以披露。
初版招股书中,关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意见”的内容显示,温州市泰顺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证明》,表示自2020年初至本证明出具之日,纳百川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新版招股书关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意见”的内容则变更为,浙江省信用中心于2024年2月28日出具了纳百川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该报告表示,报告期内,纳百川在安全生产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
上述两版招股书均未提及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公示的7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全文1715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