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公积金权益维护!贵阳市将开展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24-04-10 21:41:45作者:橙橘网

事关住房公积金权益维护!贵阳市将开展专项行动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5月-11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诉即查,规范引导”的原则,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权益维护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对被投诉单位的公积金法规宣传引导,帮助被投诉单位依法纠正违法行为,集中力量依法处理职工投诉较多的单位,通过持续开展全市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维护专项执法工作,不断增强单位守法意识和职工获得感,拓展住房公积金法治普及面,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切实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工作内容

(一)建立公积金“法治宣传月”,加大公积金法治宣传和引导。结合“法律六进”的普法要求,每月在中心信息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执法通报”“以案释法”等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维权氛围。

(二)畅通维权渠道,收集违法线索。通过中心信息平台和相关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权益维护渠道,广泛收集违法线索,为开展权益维护行动奠定基础。

(三)汇总梳理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根据收集到的违法线索进行汇总梳理。按照单位未开户、单位未给职工开户、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事项针对性开展政策法规引导和催建催缴工作,对于持续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引导单位建缴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搭建线上投诉平台,方便职工维权。在“贵阳公积金”APP或微信公众号上搭建职工线上投诉平台,实现线上审核,线下受理的新模式,减少职工往返的次数和受理时间;开通案件查询功能,方便职工实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提升职工权益维护获得感。

二、维权投诉接待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珠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

0851-84581517

三、维权投诉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提供社保缴存证明或能证实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已离职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非必须);

(四)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包括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工资册、社保缴费明细、纳税清单等;

(五)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记者/龚钰汇

编辑/刘婷 责编/王瑶瑶 审核/曾昕 终审/曹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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