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国首发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政策,资金原则上由产权人承担

更新时间:2024-04-11 20:03:57作者:橙橘网

浙江全国首发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政策,资金原则上由产权人承担

全国首个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出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试点工作,引导群众从“要我改”到“我要改”。


“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实践,对逐步进入存量更新阶段的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在4月11日召开的省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表示。

据介绍,当前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进入中后期,城市建设发展已逐步进入存量时代。据统计,目前全省2000年以前(含)的房屋数有72.12万幢,面积52255.13万平方米。其中1990年以前(含)的城镇房屋有20.85万幢,面积9006.86万平方米。自201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浙江已累计开工改造5550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76.4万户。但一些建成年份较早的住宅,当前改造模式无法解决危旧住宅的难题。

《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自愿、自主,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申请经所在地地方政府审核通过后,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计划。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更新方案,包括组织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并由业主共同做出实施决定。

资金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居民住宅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产权人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承担。按各地自主更新政策增加的住宅面积(不包括原有住宅按套扩面面积)、服务设施面积,可通过移交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等方式用于冲抵建设成本。因开展住宅小区自主更新,业主及其配偶可以申请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项目可免收(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费,涉及的水电、燃气等管线铺设、表箱拆装移位等工程按成本价一次性收费。

针对老旧小区中,矛盾点最集中的光照不足、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在更新改造中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日照标准、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情形,可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并鼓励对现行规划技术规范进行适应性优化完善。


浙工新村重建项目效果图。“拱墅发布”微信公号 图

去年11月开工的杭州浙工新村,是浙江开创城市有机更新的首个试点项目,计划于2025年竣工。浙工新村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是福利分房制度下形成的老旧小区典型。小区共有多层住宅13幢,其中12幢住宅(4幢为C级危房)的房屋主体采用预制多孔板及条形基础,无抗震设防及配套用房,安全隐患较多,居民改造意愿强烈。


浙工新村拆除前。拱墅区城市发展集团公司微信公号 图

去5月,小区成立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向政府提交自主改造申请。在近100%居民同意的前提下,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审议,实施项目改造。在户数不变情况下,新建7幢11层的板式高层建筑,新建“一老一小”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超2000平方米,新设地下车位460个,容积率从1.8提高至2.1。同时,在原有54种户型的基础上,保持原套内面积不减少并适当扩面,为居民设计9种户型供选择。

拱墅区住建部门相关人员曾表示,浙工新村的自主更新模式与以往的旧改或者拆迁不同。此前的旧改或者拆迁,都是由政府出钱兜底,但浙工新村此次原拆原建的主体是小区居民,主要出资人也是居民。更新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由全体居民自筹,出资额与居民的房屋面积挂钩,政府适当补贴,基本实现资金平衡。

据潮新闻报道,3月底,杭州多个老旧小区几乎同时启动自主更新民意调研,业主自发成立“志愿者小分队”,组建“民意调研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