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通州区房屋补偿安置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05-07 23:50:20作者:橙橘网

2024南通通州区房屋补偿安置补偿标准

  对被更新房屋的安置

  更新房屋安置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的方式安置,其方式由产权人自行选择。

  1、货币安置

  选择货币安置的产权人,必须有自购商品房或已有其他住所,无需购买安置房,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其他住房的证明,经审批后,可进行货币补偿,补偿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总额的40%,第二年支付总额的30%,第三年支付总额的30%;同时按标准给予过渡补助,第一年补助100%的过渡费,第二年补助60%的过渡费,第三年补助30%的过渡费。

  2、产权调换

  ①安置面积的确定、安置地点

  按合法建筑面积等面积确定安置面积,安置地点:通州区清河路南、翠园路两侧指定区域。

  ②安置房的价格

  (1)更新地块安置小区标准样本房价格确定。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对该区域周边标准样本住宅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定样本房价格为12930元/㎡。

  (2)安置房的价格:等同合法面积部分为1310元/㎡;超出合法面积20%以内(含20%)部分为4500元/㎡;超出合法面积20%以外但在靠就近套型以内的部分为8000元/㎡;超出靠就近套型的部分为市场价10990元/㎡(12930元/㎡×85%)。

  小高层及高层层次差:10+1安置房,一层层次差为0,二层以上,每上升一层,安置面积内加30元/㎡,安置面积外,加50元/㎡;10层以上高层安置房,10层以下(含10层)按10+1安置房层次差执行,10层以上,每上升一层,安置面积内再加15元/㎡,安置面积之外再加20元/㎡。

  ③可购安置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就近套型。如有特殊情况超套型安置,需自行申请,指挥部相关部门同意,超出套型部分一律按市场价结算。

  ④被搬迁人实际购买安置房面积小于安置面积,且被搬迁人不再购买剩余部分的,可对剩余部分安置面积进行补贴。

  总补贴额=(安置面积-已购房建筑面积)×被更新房屋的评估单价

  3、房票安置

  产权人有意向也可以选择申请房票安置,选择房票安置的在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时(不适用本地块住宅项目),可按购房时间段享受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房票记载人自开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房票购房补贴;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8%的房票购房补贴;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6%的房票购房补贴。房票记载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持房票未购房或超期限未购房的,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补贴。

本文标签: 面积  部分  套型  票面  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