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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更新时间:2024-05-21 02:08:51作者:橙橘网
多孩家庭购房最高可享受3万元补贴;以旧换新可享受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购房分别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
重庆房地产再传利好消息!5月20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多种购房群体给予现金补贴。
多孩家庭最高补贴3万元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劵等形式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换新购"补贴购房款总额0.5%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换新购"活动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劵等形式一次性发放。该补贴与第一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补贴额度高的执行。
高学历人才最高补贴5万元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可通过"学信网"查询核实),分别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该政策可与第一、二条政策,以及现有人才购房安居政策同时享受。
《通知》还明确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重庆市中心城区居民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比如,市民王先生将重庆市中心城区家庭名下的住房对外出租,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后,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买住房的,则可对家庭住房套数按减一套进行认定。
同时,《通知》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的最短时间,从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调整了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也就是说,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现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在售时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为准),由"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再交易"。
重庆中心城区各区购房补贴咨询电话:
渝中区023-63848127,大渡口区023-68950770,江北区023-67702536,沙坪坝区023-65155617,九龙坡区023-68036877、023-68036880,南岸区023-62988256,北碚区023-60308729,渝北区渝北区023-67808408、023-67814932,巴南区023-66232970,两江新区023-63084029,023-67007587,高新区023-68820138,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023-63863993、023-63200981。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
023-12345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