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顺受贿近10亿被判死缓,不收现金、设多层影子公司掩盖利益输送

更新时间:2023-11-11 13:18:11作者:橙橘网

孙德顺受贿近10亿被判死缓,不收现金、设多层影子公司掩盖利益输送

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迎来最终判决结果。

据微信公众号“济南中院”消息,2023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公开宣判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从事银行业超40年

济南中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孙德顺(男)出生于1958年11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在金融系统从业已有40多年。

具体来看,孙德顺于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曾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2005年12月至2011年10月,孙德顺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等职。

2011年10月起,孙德顺进入中信银行成为该行党委副书记,并于同年12月起任该行副行长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该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20日起任中信银行行长,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

2019年2月,孙德顺因年龄原因从中信银行离任,不再担任该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3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孙德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孙德顺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对孙德顺涉嫌受贿案审查起诉。2020年4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德顺作出逮捕决定,同年5月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22日,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德顺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当时起诉指控的受贿金额与宣判结果一致。

自认业务能力高超,不愿收现金

近年来,随着金融反腐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等多名中管金融单位负责人和一批地方金融单位负责人落马。

从涉案金额来看,在孙德顺之前,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的包括赖小民、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等人。其中,赖小民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此外,赖小民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资金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最终因贪污、受贿、重婚罪被判处死刑。蔡国华案涉金额则超过百亿元,其中包括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8亿元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蔡国华也是目前除孙德顺外,银行领域少数因贪腐被判死缓的金融高管,所涉罪名包括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专题纪录片《零容忍》第4集播出,详细披露了孙德顺贪腐案的细节。

其中提到,孙德顺违反国家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加大对制造业支持力度、防止信贷资金过度向房地产集中等重要部署,反而倾向于贷款给房地产领域,并在行长办公会上直接公开要求全行立刻把制造业贷款“停下来”。

专题片指出,孙德顺要求增加房地产贷款,一方面是为了银行业绩好看,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孙德顺在中信银行利用公权力为企业老板批贷款;这些老板有的以投资名义将巨资注入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则送上优质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平台公司用这些老板提供的资金投入那些老板提供的项目,以钱生钱,和老板们共同获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

片中还提到,在贪腐特点上,孙德顺“不愿意收现金”,因为“太低端”、“太简单粗暴”,其选择的利益兑现方式非常专业化,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利用特有金融手段和产品做了层层的掩盖,设了很多防火墙,绕了很多圈”。

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深度关注 | 强化运用穿透式监督和调查刺破“影子公司”面纱》也提到,孙德顺设计了结构极为复杂的重重掩体:2家平台公司、10多家项目公司、多家空壳公司。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以掩盖利益输送。

孙德顺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专题片指出,孙德顺自认为业务能力高超,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孙德顺在片中也自称:“总觉得自己的业务能力在那摆着呢,就造成了一种侥幸的心理支撑着你。”

专题片也指出,孙德顺案凸显出,关注信贷审批权这一关键权力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