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5日再下调!元旦出行成本下降飞去哪儿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21 18:15:38作者:橙橘网
11月20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付及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的公告,公告明确,2017年1月1日至今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人为“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且剔除不动产中心已抵扣的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经整理核对后,将该费用分批次清退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中。
根据公告,办理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抵押权人为“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按以下方式支付:长沙市内五区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自2020年11月2日起,采取预存抵扣的方式直接在抵扣专户中抵扣支付,长沙县(现房)自2021年11月12日起,同样如此,可“免交”。
同时,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期房)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0月1日起,由借款人个人预支付,中心在贷款发放的下一个季度统一支付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也就是“先交,下个季度统一退”。
据悉,长沙市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2017年4月1日之前为每件35元,2017年4月1日(含)之后为每件80元。目前,这笔费用可以省了。
早在去年5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布了“关于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清退及后续增量费用支付事项的通知”,指出2017年1月1日以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抵押权人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存量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经整理核对后,将该费用清退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同时,后续发放的增量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抵押权人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费可以“省了”。长沙市内五区直接“免交”,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以及铁路分中心怀化管理部则是“先交,次月即退”。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