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5日再下调!元旦出行成本下降飞去哪儿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23 17:42:28作者:橙橘网
购房风险提示
广大购房朋友们: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任何费用(包括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所有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对承诺事项和宣传事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时,不受法律保护。
3、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将购买房屋相关款项直接存入销售机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中。
4、严禁购买以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等方式销售的商品房,严禁购买承诺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的未竣工商品房。
5、不要购买还没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证,尤其是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售房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6、注意保存购房过程中所有相关资料,如户型图、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根据问题性质向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0317-3239058
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郑重提醒
买房是人生大事,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能因“图省钱、贪便宜”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商品房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因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所出现的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宣传引导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加强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管控,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积极构建诚实守信、和谐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来源: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