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收取商家百万好处费被判刑,美ONE回应

更新时间:2023-11-05 10:08:15作者:橙橘网

员工收取商家百万好处费被判刑,美ONE回应

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美ONE 11月4日发布声明称,近日,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害单位所涉案件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前员工周某因构成“职务侵占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到法律制裁。


声明指出,该案件自2022年取得相关线索开始,经由公司监察部内部调查后,随即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经司法机关调查后,认定周某涉嫌犯罪并采取强制措施。美ONE对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零容忍”,因其行为明确违法且严重违反我公司员工手册及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在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随即依据相关劳动法及公司员工手册解除了劳动合同。

声明称,美ONE深耕直播电商八年有余,招商选品的公平公正是保障直播间持续发展的底线。所有商品上播都将经过公司标准流程严格审核。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商家,招商选品流程不存在绿色通道,请广大商家注意风险防范,仔细甄别虚假或诱导信息,谨慎交易!此外,我司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公司、个人或机构开展直播招商代理业务,美ONE官网上的招商联络信息系唯一商务合作途径。

@美ONE 在声明最后称,“如有美ONE工作人员索要财物保证上播、指定代理公司提报商品等行为的,请积极向美ONE廉政邮箱reveal@meione.cc进行举报。我们将会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就相关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维护公平健康的商业合作环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近日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1994年出生的被告人周某原系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商专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在担任美腕公司招商专员期间利用商务合作谈判、商品选送、合同签订、排期沟通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美腕公司向美学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用比例情况下,以美学公司产品未被选上为由,伙同邓力铭经合谋虚设上海琼星文化传媒工作室的中间环节向美学公司提供代理服务,共计侵占公司费用55万元。

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在美腕公司任职招商专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XX公司与美腕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提供商品选送、直播排期等帮助,并多次收受XX公司相关人员送的好处费共计109万元。

2023年4月18日,被告人周某因职务侵占事实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职务侵占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邓力铭分别向美腕公司退赔20万元、35万元。审理中,被告人周某向本院退缴10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周某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往来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周某在判决宣告前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周某在职务侵占犯罪中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中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周某退出全部贿赂款,且同他人共同退出全部职务侵占款,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书显示,10月2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退缴在案的贿赂款,予以没收;退缴的职务侵占款,发还被害单位。

据美腕公司官网介绍,自2014年成立以来,成功孵化并运营了“李佳琦直播间”、“奈娃家族”、“李佳琦新品秀”、“李佳琦小课堂”等众多自有IP,覆盖全网1.7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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