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企业刷新年内最大境外 IPO!韦尔股份GDR发行募资 4.45 亿美元

更新时间:2023-11-08 16:03:05作者:橙橘网

中国科技企业刷新年内最大境外 IPO!韦尔股份GDR发行募资 4.45 亿美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坪 深圳报道

继扬杰科技(300373.SZ)后,又一家A股半导体企业成功在瑞士发行GDR。

11月7日,韦尔股份(603501.SH)公告了GDR发行价格、发行结果等事宜。

从2022年7月董事会审议,当年11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历时近一年半,韦尔股份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一事即将圆满落幕。

根据公告,公司GDR的最终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4.35美元,相当于A股每股105元。发行数量为3100万份,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45亿美元。公司预计本次发行的GDR将于中欧时间2023年11月10日左右正式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瑞银担任此次GDR发行牵头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相关机构处获悉,此次发行获得了诸多国际投资者的参与,并在目前所有互联互通GDR发行项目中首次实现了较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溢价发行,也是今年年初以来最大一笔中国科技行业公司境外IPO。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10月9日至26日,韦尔股份股价多保持在93元-103元区间,直至10月27日晚三季报发布后,公司股价开始节节攀升,并于11月7日晚一举突破112元/股。

韦尔股份GDR成功发行

在市场整体不确定性较强、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为谨慎的大环境下,韦尔股份GDR的成功发行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早在2022年6月30日,韦尔股份就首次公告拟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将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本次发行加强公司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投入、深化全球战略布局,并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水平。

随后去年7月、8月GDR发行获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去年11月17日,证监会出具了核准批复,韦尔股份获批发行GDR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5920.59万股以及GDR发行数量不超过5920.59万份,完成本次发行后可到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然而,就在筹划GDR发行期间,韦尔股份股价大幅回调,一度下挫最高约40%。在此背景下,韦尔股份在2022年10月11日公布了3亿元到6亿元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不高于85元/股,方案截至当年年底,并承诺在该次回购期间,不启动GDR发行相关工作。

2023年7月11日,韦尔股份将原发行GDR自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12个月,也将发行事宜授权期限延长。

直至进入下半年,随着消费电子逐步复苏,韦尔股份业绩已经开始回暖。

10月27日晚间,韦尔股份发布了《2023年三季报》,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62.23亿元,同比增长约四成,归属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近2.8倍,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约2倍。

据了解,步入第三季度,伴随着下游需求的逐渐回暖,在新产品助力下,韦尔股份来源于半导体设计业务收入实现了较显著的增长。最新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设计业务实现收入54.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7.52%。另外,公司推出高阶图像传感器新品以及产品成本下降,从而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及成 本结构,整体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今年第三季度,韦尔股份毛利率达到21.78%,环比回升4.48个百分点。

11月7日,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管朱正芹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等媒体采访时,谈到此次发行时认为,韦尔股份此GDR之所以能够成功发行,有多方面因素的支撑。

“一是得益于公司扎实的基本面,同时中国半导体行业在经历前期的调整后,逐渐进入复苏阶段,市场对于公司业务和未来成长性是非常看好的;二是我们在韦尔股份GDR发行项目中,与国际投资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投资者交流工作做的非常扎实,让投资人更加了解韦尔股份。”朱正芹说道。

“今年的海外资本市场相对疲弱,韦尔股份这次GDR发行是中国半导体行业2005年以来最大的境外IPO,也是中国半导体行业最大的GDR发行。此次发行不仅向国际投资人传达了,中国有非常多的优秀企业,也反映了国际投资人对于中国资产的兴趣。”朱正芹总结指出。

企业海外融资渐趋理性

去年7月28日“中瑞通”正式落地,为中国企业开通了一条新的海外融资渠道,引发了一波赴欧发行GDR的热潮。

据统计,截至目前,15家A股上市公司在瑞士发行GDR,分布医疗保健、信息技术、消费、工业和材料等行业。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存托凭证指引》,随后,沪深交易所跟进,正式发布了《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后,A股企业海外融资日趋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境外发行GDR,一是要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二是上市满1年,存在重组上市情形的,应当自重组上市完成后满1年;三是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股票收盘价计算的上市公司A股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

随后,接连有企业终止了GDR发行工作。

朱正芹坦言,新规之下,提高了企业的发行门槛,执行工作相对更加复杂,对整体GDR的发行节奏有一定的影响,“但是门槛提高后有利于优质的发行人更加有序地发行,这是一个好事;对于很多A股上市公司而言,它有其他的再融资通道,所以会结合自己资金需求、业务发展战略,综合考量发行节奏和市场选择。对于投资者来说,GDR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比如120天之后能兑回A股这样一个流动性非常好的市场,虽然新规后执行周期更长门槛更高使得发行数量变少了,但投资者也会更加聚焦优质标的。从我们接触的情况来看,国际投资者对于好的企业还是很踊跃的。”

此外,早前也有市场人士担忧,由于GDR价格相对于A股股价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折价,在兑回解禁日到来后,投资者若以低价抛售GDR并转换为A股股票,或在短期内对相应A股股价形成一些扰动。

朱正芹认为,兑回并不等于卖出,“我们可以看到,GDR市场的流动性与相应A股市场的流动性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确实有投资人在持有意愿不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实现A股的兑回,继续在A股市场上持有这个股票,但是兑回并不等于卖出,这是其一;其二在过往的项目投资中,我们有投资人依然承诺锁定6个月,期限超出规则规定最早可兑回的120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