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加速探底 静待趋势明朗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2 22:40:05作者:橙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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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金华日报、金彩云客户端、浙中指挥长、婺城融媒(记者 梁亚伟)、金华高楼迷、婺城发布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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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拆迁征收内容较多,请大家收藏仔细查看:
一、【最新发布快讯】金华这3个区块,征收决定发布:
今天,金华市区3个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发布。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八达电子区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婺区政告(2023)4号
因城市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八达电子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征收八达电子区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环城西路;南至长湖路;西至浙赣铁路线;北至贸黄路(工贸街一黄桥头)浙赣线交叉处(详见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单位25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上述数据不包括公租房户数和未认定的未经登记建筑户数和面积)。
二、房屋征收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湾片区城市更新指挥部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布。
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亚细亚区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婺区政告(2023)5号
因城市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亚细亚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征收亚细亚区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环城西路;南至易通路;西至浙赣铁路线;北至长湖路(详见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个人住宅5户,单位35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上述数据不包括公租房户数和未认定的未经登记建筑户数和面积)。
二、房屋征收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湾片区城市更新指挥部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布。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热电厂区块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婺区政告(2023)6号
因城市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热电厂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征收热电厂区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婺江;西至浙赣铁路线;北至易通路(详见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单位18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上述数据不包括公租房户数和未认定的未经登记建筑户数和面积)。
二、房屋征收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区长湖湾片区城市更新指挥部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布。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配套供给,提高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需要征收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区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婺城区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系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现因建设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属于公共利苍范畴。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
(一)房屋征收范围:共分为3个区块,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10日《金华日报》A3版。
(二)被征收房屋情况:被征收范围内,个人住宅5户,单位78家,房屋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三、签约、搬迁期限
签约、搬迁期限各30天。具体时间在房屋征收决定中明确。
四、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补偿及奖励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下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
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各项补偿、补助、奖励等计算补偿金额。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房源中选择。被征收人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用于产权调换房源:
现房(住宅),婺城区田里小区,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北侧,柳苑街西侧(北苑小学对面),住宅房屋50套,户型为1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
以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3)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4)非住宅房屋选择产权置换的,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范围内,采用等价值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范围在婺城区(不含金华经济开发区)。
(5)具体选房办法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搬迁费的补偿
(1)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搬家费。
(2)选择货币补偿的,搬家费按1次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搬家费按2次补偿。
(3)搬迁过程中涉及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用。
2.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超过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1)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8元。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不计算临时安置费。
(2)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的,按6个月装修周转期计算临时安置费。
(3)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每月少于750元的,按每月750元计算。
(4)临时安置费从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再加6个月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计算。
被征收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前款规定计算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三)其它补偿、奖励标准
1.因征收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已安装水“一户一表”并自行结清水费的,每户补偿700元。
(2)被征收房屋已安装电“一户一表”并自行结清电费的:
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700元;
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620元;
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240元。
(3)电话、宽带移机补偿费:电话移机每门补偿10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偿108元。
(4)有线电视移机每户补偿50元。
(5)空调移机补偿费:
柜机每台补偿490元;挂机每台补偿310元。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每台补偿800元,燃气、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每台补偿210元。
(7)电(燃气)热水器拆装每只补偿210元。
(8)管道煤气初装费每户补偿2500元。2020年1月1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1500元。
上述条款中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电(燃气)热水器拆装补偿费,按一次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二次补偿。
2.因征收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奖励
(1)房屋评估奖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配合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好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每户奖励10000元,在被征收房屋腾空后予以支付。经强制执行程序拆除的房屋不予奖励。
(2)房屋签约奖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
第1-20天签约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
第21-26天签约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
第27-30天签约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75%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25%奖励。
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
(3)房屋腾空奖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交付钥匙,未造成被征收房屋结构破坏,门、窗齐全,水、电、管线保持原样,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的:
第1-20天腾空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奖励。
第21-26天腾空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奖励。
第27-30天腾空的,个人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25%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奖励;其他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75%奖励。
超过规定期限腾空的不予奖励。
(4)网格奖
按划定的网格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该网格被征收人全部签约并且腾空被征收房屋的,每户奖励5000元。
长湖湾片区乾西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网格划分图张贴在乾西区块各征迁工作现场公开栏内。
(5)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奖励。经强制执行程序拆除的房屋不予奖励。
六、房屋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经协商,产生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被征收人共同签字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参加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过半数的选票。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办法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金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八、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
(一)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参照合法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予以补偿。
1.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经建造的房屋。
2.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至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造的房屋,当事人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的:
(1)土地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建造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房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建房批准文件。
3.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建造的未经产权登记建筑,被征收人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示,可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4)相关部门处理意见;
(5)其它与认定相关的证明材料:
4.其它因历史原因遗留的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二)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认定程序。
1.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建筑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提供未经产权登记建筑建造审批、建房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确定面积;
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建设、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4.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应当将该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产权人、建筑面积、用途等情况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三)补偿
1.按照认定结果补偿被征收人的,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一的,按征收评估价值95%予以补偿;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征收评估价值的82%予以补偿。
2.未规定容积率的按照以下容积率确定,办公、商业用房1.5,住宅用房1.3,工业用房0.5,其它用房1.5。
3.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补偿。
4.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九、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被征收房屋、土地登记未记载用途或者经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变更登记的,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用途认定。
(三)被征收房屋、土地登记用途为综合用途的,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用途认定。
(四)厂区、校区、园区等成片土地上不同房屋的用途,由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查验并认定。
(五)房屋征收预公告公布之日前两年,已领取有效营业执照并还在持续合法经营的,被征收人要求将被征收房屋用途改变为商业用房的,应在征收调查期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有效纳税证明;
3.房屋征收部门实地测量面积(改变为商业用房部分的面积确认,应当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图示尺寸为依据,按实际营业范围,确定营业面积,不包括墙体、楼梯、过道、仓储、办公间、起居间、卫生间等非用于经营性活动所占用的面积和公摊面积。实际营业面积由房屋征收部门实地测量);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认定。经认定属于商业用房的,对被征收人补偿时,应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
(六)车库、架空层、阁楼、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按原用途认定。
十、土地类型差价收取相关规定
(一)土地类型差价收取范围
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使用的土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被征收人补偿时,应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类型差价(被征收人没有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建设部门认定的该宗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为准):
1.使用国有行政划拨土地的;
2.对以特殊政策取得国有出让土地的;
3.被征收人使用行政划拨或出让土地并认定改变原用途,按认定用途确定补偿标准的。
(二)土地类型差价收取标准
土地类型差价应当按房屋征收评估价为主要基数进行评估收取,土地类型差价在征收补偿款中扣减。
1.使用国有行政划拨土地并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按出让评估的市场价与划拨权益价的差价收取土地出让金。
2.对以特殊政策取得国有出让土地的,按土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经认定改变批准用途使用出让土地的,按认定用途与原批准用途的出让市场价差额收取土地收益金。
4.征收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上房改房、集资房,在规定签约期限内完成签
约的,参照2022年6月30日前市区房改房、集资房补办出让手续时出让住宅用地价格评估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未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参照市区现行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5.征收1988年12月29日前取得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城镇个人住宅,参照房改房补交政策收取土地出让金。
十一、契税优惠相关规定
(一)土地、房屋被征收,重新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对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减半征收契税。
(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减半征收契税。(三)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购置房屋并缴纳契税的,并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购商品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由征收部门退还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同部分的契税。
(四)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签订购买期房合同未缴纳契税,并未享受第(三)款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按第(一)、(二)款规定办理。
十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市规划区内有其它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45平方米;被征收人对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规定支付差价。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住房建设和民政部门参照金华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给予确认。
十三、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住宅相关规定
(一)直管公房承租户,由公房管理部门负责安置。
(二)单位自管住宅,由单位自行处理。(三)本单位自管住宅的承租人,符合房改规定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采用以下方式:
1.可由承租人购买被征收房屋,再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2.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解除被征收范围房屋的租赁关系,向承租人另行提供承租房屋;
3.被征收人无法另行提供承租房屋的,应当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被征收人已按上述方式对承租人提供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应当腾退原承租房屋。拒不腾退的,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作出腾退决定,责令承租人限期腾退。
十四、子女就学相关规定
被征收人凭本区块征收补偿协议和房屋征收部门审核证明,在5年内可在原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也可在产权调换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若系临时过渡住所,按现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安排人群子女类”办理入学手续。
十五、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规定
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并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自收到补
偿决定方案之日起15日内,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逾期未选择的,补偿方式由补偿决定确定。补偿决定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六、其他事项
(一)过渡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内的周转用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
(二)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因被征收人不配合或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造成调查认定结果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被征收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二、拆!50户!涉及金华两个自然村!预计下个月初可以全部拆除完工:
日前,在金华江北岸,婺城区华龙南街北延工程——华龙大桥大型机械作业如火如荼。与此同时,沿线乾西乡幸福村房屋拆除工作也势如破竹,伴随着项目整体的顺利推进,村民们的幸福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模样。
华龙南街北延工程总投资为10.43亿元,起点位于婺城区华龙南街与临江东路交叉口,道路主线全长约3.715Km,经乾西乡樊里村、李家村、宗宅村,项目打通后,将串联起临江工业园区、新城区中心综合区、乾西乡二环外村社、高铁新城等区块,持续推动人流、物流、商流的循环效应,助推新城区城市副中心交通格局的形成。
今年4月中旬,乾西乡各工作小组仅仅用时一周,就完成了华龙南街北延工程涉及幸福村50户农户的征收签约工作。近段时间,他们继续做好房屋腾空、拆除等后续工作,为接下来的全线无障碍施工打下坚实基础。现场,一台台挖掘机、一辆辆运输车在村内来回穿梭,随着一栋栋老楼轰然倒地,幸福村村容村貌日新月异,也奏响了乡村振兴发展强音。
“这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幸福村迎来了新的村庄规划,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幸福村村支书方锡伟向记者介绍,无论是村两委、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大家内心都充满期待。“我更希望今年就能建好一两层,让大家伙儿的农具有个堆放的好去处。”据悉,本次腾空拆除的房屋位于幸福村樊里自然村和李家自然村,多是旧房,有些还存在安全隐患。自5月29日开始进场拆除后,截至目前,两个村子的门窗、屋顶已全部拆除,房屋主体已推倒50%,预计下个月初可以全部拆除完工。
拆,也是为了更好地建。“整理出来的土地服务道路施工,村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安置的新房也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乾西乡人大主席周鸣将幸福村的拆迁安置规划娓娓道来,在他的描绘中,记者了解到,安置地块拟定于李家自然村东侧,总用地面积20亩,计划安置住宅60套,将统一设计为现代建筑风格,房前屋后停车场、游乐设施等一应俱全,整体环境会更加干净、整洁、美丽。
项目效果图
近年来,婺城区以深化“千万工程”为牵引,通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努力打造一批创新强美、产业壮美、环境秀美、数智增美、风尚淳美、生活甜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幸福村位于乾西乡中部,华龙南街北延伸段及金兰公路穿村而过,15分钟可到达金华市中心,10分钟直抵金华高铁站,可谓交通区位优越。目前,乾西乡幸福村安置房评审会已经结束,接下来,婺城区还将以华龙南街北延工程建设为契机,继续完善沿线村庄规划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成色更足。(记者 梁亚伟)
三、预计8月启动!婺城西郊将大改造:
随着长湖湾新城的建设,婺城西郊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长湖湾活力新城核心区项目作为长湖湾活力新城的核心区,地处江北休闲商务区,东接多湖中央商务区,南连双溪城市更新区域,处于城市“承中启西”、“连南通北” 的战略交汇点,是三江六岸核心区的高品质空间。
项目预计总投资12.75亿元,总规划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一期占地约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景观设计范围约8.2万平方米,包含总部经济中心、展示中心与长湖湾活力公园三大部分。
“这个项目可以说是坐拥着‘黄金’位置,它位于金华江五百滩绿脊的核心板块,也是城市山水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集生态资源、区位资源、历史工业遗存于一体。”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认为,长湖湾片区包含了金华独特的城市历史记忆和工业文化传承,承载着金华人的记忆和乡愁,如何在保留历史底蕴的同时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对于打造高颜值的城市界面、提升人居环境以及发展高标准产业平台将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中标设计便是在充分利用长湖湾片区场地资源的基础上,从生态、产业、乐活入手,提出了“生息汇万象、创享长湖湾”的发展愿景。
据透露,方案将通过引溪入城,构建自然韧性的生态基底,并通过立体退台和空中花园,营造多维交融的生态场景,为不同的使用人群提供舒适宜人的山水花园环境。
此外,方案提出突破常规的单一塔楼集群模式,转而营造更加多元复合、更能激发创新交流的产业生态聚落,提供多种不同特色的办公空间产品,满足创新型企业总部在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空间需求,并通过置入五大产业配套中心,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总部产业链。设计提出多个特色各异、趣意盎然的主题场所,结合工业建筑的更新改造,为场地注入时尚的活力要素,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长湖湾总部乐园。
从现阶段的设计总平面图上看,未来的长湖湾活力新城核心区或将包含多级景观节点辐射全域。
其中,一级活动节点规划设立创意集市、樱花阶梯、水岸看台、铁路广场、风林小径五大一级活动节点。节点可举办辐射园区的大小型活动,起到汇聚人群与展示园区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级活动节点为绿地中的景观亮点,在吸引人群的同时完善场地的浏览体验,加深人群对婺西总部乐园的印象。
三级活动节点是小型的景观节点,起到一级与二级节点间的过渡作用,以小型广场与休憩空间为主。游客和居民既歇息停驻,也可以自发进行小型活动。
不过,该项目当前尚处于设计方案优化调整阶段,预计后期还将有所变动,需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项目计划于今年8月启动建设,明年7月起缓缓揭开神秘面纱,大家敬请期待吧!
四、金华这里,大面积拆迁:
5月31日,婺城区乾西乡工贸街与易通路区块一派忙碌景象。当天一大早,7台挖掘机同时长臂挥舞,1辆洒水车联动作业,执法队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保障沿街店面、破旧厂房集中拆除工作安全有序展开。
当前,我市正全力推进“拔钉清障”行动, 如何以低效工业用地整治重塑优势,进而开拓城市发展新空间?乾西乡党委委员俞霄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参与前期摸排工作,他的心里不仅有张活地图,还装着一本明白账。
原来,该区块拥有土地面积112亩,位于乾西乡环城西路、易通路、工贸街与寺院路围合区域,不仅有米粉厨馆等沿街店面,还坐落着钢管仓储、废品回收、打铁铺、五金模具厂等低效工业用地企业37家,它们都曾在乾西乡工业经济发展历程中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但随着时代变迁,该区块厂房低矮破旧、布局松散不合理、安全隐患严重、配套设施缺乏的问题日益突出,早已跟不上城市更新的发展步伐。
“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涅槃重生已迫在眉睫。”俞霄表示,为此,乾西乡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积极腾挪发展空间、加速承接政策红利,计划在此区域打造工贸区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改造完成后,这里连同周边的38亩土地一起,预计能为群众提供安置房2200余套。”
破旧方能立新。记者了解到,脚下这片土地正处于长湖湾活力新城核心区。而长湖湾则位于金华江五百滩绿脊的核心板块,地处江北休闲商务区,东接多湖中央商务区,南连双溪城市更新区域,处于城市“承中启西”、“连南通北”的战略交汇点,是金华三江六岸核心区最后一片集中更新区,也是滨江唯一一片以工业文化为主题的板块,其规划建设对金华主城滨江空间营造、核心功能布局均具有重要影响。
腾发展新空间,圆百姓安居梦。乾西乡在栉风沐雨中一路高歌、一路前行,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自我革新之路。据悉,当日,该区块集中拆除房屋面积约5000平方米,预计一周后即可完成全部房屋拆除和土地清表工作,3年内完成安置房建设与交付工作。接下来,乾西乡还将继续努力破解土地困局、加快完善功能布局,推动城乡面貌实现新变化、城乡品质实现新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记者 梁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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