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3-10-28 17:55:06作者:橙橘网

嘉兴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嘉兴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2017年3月28日以后引进到嘉善全职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下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房地产业、非县属国企、劳务派遣人员)。引进对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嘉善工作满1周年。

  二.补贴标准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3万元/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1.5万元/年,自申请之年起最多可连续申请三年。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请:2023年5月19日至5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登录“浙里办”APP,完成注册后搜索“嘉兴人才码”,进入二级页面“嘉善人才码”,点击资金申领板块的“高层次人才补贴”栏目,进入申请页面并按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2023年5月19日至6月2日

  各用人单位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根据申请条件对人才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主要审核相关材料完整度及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通过审核。

  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2023年5月19日至6月8日

  各主管部门、镇(街道)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对通过单位审核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

  人社部门初审:2023年5月19日至6月12日

  县人力社保局对通过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的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线下提交:2023年6月16日前

  通过县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核的申请人于2023年6月16日前,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携其他申报材料一并递交至工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或镇(街道)。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经办人核对完申报材料后须签字、加盖公章并统一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职建科(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3)。

  人社部门复审:2023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县人力社保局对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逐一复审并形成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公示及发放

  经人社部门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补贴标准发放;公示有异议的,由县人力社保局核查并处理。

  四.有关说明

  1.6月16日下班前相关主管部门或者镇(街道)需汇总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因此请各位申报人线上审核通过后尽快生成、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和其他附件材料一并交至各主管部门或者镇(街道)。

  2.新申报人员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需完整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身份证明、高级职称证书(非江浙沪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须办理调入审定)或学历学位证明(国内学历包括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需1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合同期内)、申请人是企事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保参保证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获取个人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出具证明前24个月缴费情况)、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原则上提供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续申报人员可只提供上述申报表、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保参保证明、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4.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对象及享受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奖励人员不可申请此次高层次人才补贴,具体情况可咨询各自主管部门。

  5.所有申报高层次人才补贴人员须来嘉善全职工作;不包括退休后返聘来嘉善工作的人员或在嘉善工作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至公示结束前申请人仍需全职在岗,且社保无中断记录。

  咨询部门:县人力社保局人才职建科

  咨询电话:84126193

  附件请扫码下载:

  1.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个人操作说明)

  2.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企业操作说明)

  3.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主管部门操作说明)

本文标签: 人才  嘉善  主管部门  高层次  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