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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1 14:28:28作者:橙橘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 实习生薛镕江 武汉报道
折戟锂电后,董事长徐军红似乎没有了继续留在中元股份的理由。
10月8日,中元股份(300018.SZ)发布公告,称收到董事长徐军红的辞职报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增补新任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
此时距离徐军红入主中元股份刚满一年不久。去年9月23日,锂电专家徐军红乘着“电力二次设备龙头”中元股份布局锂电的雄心,成为了中元股份的实控人和董事长。
但其后的一年,锂电市场库存高企,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收紧,中元股份投资锂电行业的定增计划也随之取消,徐军红最终选择退出。
然而,“好聚”并没有带来“好散”。徐军红放弃对中元股份的控股权后,新旧控股股东之间的纠纷至今未平。
折戟锂电赛道
徐军红与中元股份的合作,建立在中元股份跨界布局锂电赛道的基础之上。
公开资料显示,中元股份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业务、医疗健康业务,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记录分析、时间同步、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和配网自动化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并于今年7月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去年我国新能源市场火热,各行企业纷纷跨界,中元股份也动了入局锂电的心思,与徐军红的合作也便应运而生。企查查显示,徐军红实控多家新能源锂电行业公司,包括四川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月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中元股份9月1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2022年11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改组,按照董事会改组后公司业务的分工,新任董事长徐军红控股的洛阳华世负责新能源材料业务,公司原实控人负责原有的智能电网及医疗信息化业务。
中元股份的锂电业务原计划依靠定增起步。去年8月29日,在中元股份发布控制权拟变更公告的同时,还宣布了一则定增公告。中元股份拟向洛阳正浩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正浩”)发行股票不超过1.44亿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2亿元,筹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
公告显示,募集资金到位后,中元股份计划将其中的3.47亿元用于对徐军红担任法人的新疆月星进行增资,中元股份将持有新疆月星51%股权。而剩余的4.25亿元也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批投入新疆月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也由徐军红实控。上述定增预案若能顺利完成,洛阳正浩的持股比例将达到23.08%,成为中元股份的控股股东。而徐军红通过洛阳正浩和洛阳华世(因股权稀释降至1.54%)控制的持股比例将达到24.62%,再加上原实控人委托行使的20.7%表决权,其中元股份实控人地位将更加稳固。
然而,市场和政策的变化却给此次定增预案蒙上了阴影。
如今的锂电行业正面临产能过剩和价格下跌的风险。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动力电池产量达419.7GWh,装车量为219.2GWh。这意味着有200GWh的电池进入库存。
在高库存的压力下,电池厂纷纷开始降低产能。需求的下降向上游传导,导致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一路下跌,从去年最高的60万元/吨到最近跌破20万元/吨的关口。锂电池产业链也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现象,根据东莞证券统计,全产业链2023H1实现营业收入5006.18亿元,同比增长23.81%;毛利875.77亿元,同比增长4.53%;归母净利润347.04亿元,同比下降12.12%。
而中元股份原拟入局的锂电负极材料赛道正是产能过剩的重灾区。海通国际发布的研报显示,自2022年以来,多家企业不断加码锂电负极投产,根据SMM,截至2023年3月公布的负极扩产项目产能已有1900多万吨。产能过剩较明显,库存相对处于高位。
在市场前景不容乐观的背景下,证监会又在8月27日发布新规,提到要“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中元股份定增计划的审核压力陡增。
证监会发布新规当天,中元股份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次日发布的公告中,中元股份解释称,终止定增是由于“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实际状况、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等诸多因素”。
委托表决权纠纷未平
徐军红的“激流勇退”,还给中元股份留下了一场新旧控股股东之间的委托表决权纠纷,至今未平。
受托表决权是一年前徐军红入主中元股份的关键。去年8月,中元股份股东邓志刚等5人将所持有的2%股份以高价转让给洛阳华世,转让对价8240.91万元;同时,包括邓志刚等8人的一致行动人,也即中元股份的原实控人将持有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7%的表决权委托给洛阳华世。
权益变动后,洛阳华世合计控制三元股份22.7%股份表决权,持有洛阳华世66%股份的徐军红成为了中元股份的新实控人。
锂电定增计划搁浅后,作为锂电专家的徐军红在中元股份已无施展空间。选择退出的徐军红在8月18日与窦宝成签署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洛阳华世66%股权转让给窦宝成。此前,窦宝成持有洛阳华世剩余34%股权,是徐军红的合作伙伴。完成转让后,窦宝成则持有洛阳华世100%股权,纸面上而言应成为中元股份的新实控人。
然而,此事成为了中元股份新旧实控人之间斗争的导火索。9月14日,中元股份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原实控人,即包括邓志刚等8人的一致行动人将一年前委托给徐军红所控制的洛阳华世20.7%的表决权予以收回。这意味着洛阳华世失去了对中元股份的控制权,邓志刚等8人重新成为实控人,而非100%控股洛阳华世的窦宝成。
控股权的激烈争夺也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9月18日,中元股份对深交所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称公司认定“原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充分的,合法的”,并称公司直到9月1日才在公开平台上得知洛阳华世于8月29日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直至9月3日才从徐军红处取得8月18日签署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然而,就徐军红为何向窦宝成转让股权,二人又为何隐瞒近半月,中元股份并未在关注函回复中给出解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中元股份证券部,电话无法接通。
洛阳华世一方则对中元股份原实控人解除表决权委托的行为表示异议。根据中元股份9月14日发布的公告,洛阳华世在《严格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通知》中表示该解除通知违反《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洛阳华世不同意,不能发生解除通知的效力。
洛阳华世还表示“如单方实施解除协议,请返还洛阳华世8240.91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如今,虽然徐军红已经彻底退出中元股份,但洛阳华世与中元股份之间的纠纷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而对于实控人变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中元股份在9月14日的公告中表示,因公司未实际开展新能源材料业务,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营销、生产岗位均由包括原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管理团队成员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原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