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莆田权威解读!

更新时间:2023-12-04 17:42:01作者:橙橘网

“认房不认贷”!莆田权威解读!


11月24日起

我市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执行认房不认贷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即通称的“认房不认贷”: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比例时,只按照家庭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不管购房家庭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

我市银行业内人士为记者解读了

个人住房贷款执行“认房不认贷”标准

1

利率怎么计算?

名下无房产,首付比例2成,房贷利率按首套利率计算(不区分面积);

名下1套房产,贷款已结清,首付比例3成,房贷利率按首套利率计算;

名下1套房产,贷款尚未结清,首付比例3成,房贷利率按二套利率计算;

名下房产大于等于2套,不给予受理。

2

套数怎么计算?

查房按本次购房所在区域不动产中心查询为准;

名下自建房(交易的房源除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不计入套数。

据介绍

“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指的是即便第一套住房贷款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更高比例首付及房贷利率。而“认房不认贷”将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只要在当地没有住房,即使有贷款记录,购房时可按首套执行贷款政策,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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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陈同学

▌校对:小周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新闻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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