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名教师被指涉强奸案,教育部门:公安正在侦办中

更新时间:2023-12-05 13:50:16作者:橙橘网

厦门两名教师被指涉强奸案,教育部门:公安正在侦办中

(原标题:厦门两名教师被指涉强奸案,教育部门:公安正在侦办中)

12月4日晚,“厦门知名中学的多名教师在酒后侵犯女实习生”的网帖引发关注。


厦门两名教师被指在水晶桔子公寓侵犯女生,图为桔子酒店网络图片。

12月5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网友,该网友提供了一张相关内容的截图。截图内容显示,11月27日4时42分,110接群众报在湖里区高林中路水晶桔子公寓被强奸。指令金山所、湖里刑大到场处置。经查,系赵某(女,23岁,某校大四学生)于26日22时许与朋友王某(男26岁,厦门人)、彭某 (男,25岁,厦门人)、洪某某 (男,32岁,厦门人)一起喝酒,3人均为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老师。4人先后在滨北梦田酒吧、SK酒吧饮酒至27日2时许。王某带赵某先行离开到水晶桔子公寓开房,欲与赵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拒绝,王某放弃离开。3时许,3人碰面时,王某称赵某不愿与其发生关系,彭某表示喝酒时赵某与其互动亲密,要前去试探能否与其发生性关系。后3人返回酒店,王某用手机扫码开门,让彭某进入房间,自己和洪某某在房间外等候。彭某趁赵某醉酒无意识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离开现场。现嫌疑人均已到案,刑大已立强奸案侦办,拟对彭某、王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2月5日,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金山派出所核实情况,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该情况,如果要采访请与分局联系。此后,记者多次拨打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等电话,均无人接听。

12月5日,潮新闻记者从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组宣科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公安部门已对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老师彭某与王某开了拘留证明,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因为这件事涉及个人隐私,一切等公安部门最终处理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翔安区实验学校创办于2007年,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学校。2011年,与厦门外国语学校合作办学,挂牌“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安附属学校”。

延伸阅读:

18岁女学生称遭网约车司机性侵:在引擎盖上被猥亵 后发生关系

18岁银川女孩小梨(化名)在酒后搭乘网约车,十七八分钟的车程,却走了约一个半小时。白天醒来后,小梨报案称,网约车司机唐某趁其酒醉,将其强奸。

涉案人唐某亲属的回应及小梨提供的聊天记录均显示,唐某否认了相关的指控。

据悉,此事发生于今年7月26日凌晨0时许。8月2日,小梨从警方获知,其体内未检出唐某的DNA。一星期后,检察院对唐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也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随后,事情有了新的变化。8月3日,小梨向贺兰县公安局提交事发时穿着的长裙,希望警方对此进行鉴定。8月11日,鉴定结果显示,在长裙腹部,检测出人的精斑,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了唐某、小梨的DNA分型。

目前,小梨已重新向警方提交了多项材料,内容则多是为了证明自己当晚已经喝醉。


停车场监控截图。图片来源/受访者

车停在了停车场

“我与犯罪嫌疑人素不相识,纯粹是天黑碰着色鬼,他趁我酒醉对我实施强制猥亵和强奸既遂,我绝不原谅他。”小梨在提交给警方的情况说明中提到。

小梨出生于2004年11月,是今年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下个月,她就要到南方的一所一本高校报到。事实上,事发当天,她本来还有兼职安排。

对于事发经过,小梨的描述如下:7月25日晚9时许,因为心情低落,她约了一位女性朋友一起到银川市金凤区大阅城商业街一家餐饮酒吧喝酒。

期间,另有一名男性朋友在场。当晚,他们点了15瓶啤酒和1瓶勾兑洋酒。她喝得较多。

26日凌晨0时36分,朋友将小梨扶至网约车的后排座位上。

平台订单显示,订单的目的地是小梨位于县城某小区的家庭住址,车辆为银色特斯拉Y,订单价格为17.55元。

但事实上,凌晨3点过后,司机唐某才驾车离开。

结束订单之后,唐某将车停至小梨家附近的一处公共停车场。

小梨提供的几段监控视频显示:夜色中,一名身穿长裙的年轻女子多次被一名黑衣男子搀扶着,在停车场里走动。2时05分,女子被男子从车后排拉出,似乎衣衫不整。之后,女子倒在了另一辆车的引擎盖上,男子俯身压下疑似有抚摸和亲吻动作。

2时17分,女子被男子拉进车辆副座,男子也一同进入副座,车辆随后被熄火。

“总共有三次侵犯,一次是在车的后座强制猥亵,在车前引擎盖上又是一次强制猥亵,在车的前侧发生了实质性的性关系。”小梨控诉称,中间,她上了三次厕所,随着酒精的排出,意识也在慢慢恢复。

当晚3时40分,小梨在与一名网友聊天中称自己被强奸了。该网友责怪了小梨并劝其报警,其回复称“你想我那会能做什么,奋起反抗但有被掐死的可能,也可能他懦弱退缩”。

小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母亲身体不好,弟弟明年就要高考,在是否报警的问题上她有很多顾虑。

但她在网上查阅了信息得知,年满十八周岁后,报案可以不通知家里人。26日上午9时许,她拨打了报警电话。

两次鉴定

当日上午10时许,小梨在微信中与唐某对峙。其称是在醉酒状态下,被唐某拿着手机加的微信。

小梨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对于小梨的质问,对方称“是你抱着我,亲了亲,因为我怕被玩弄感情”“你说想粘着,好好在一起”,其还表示,“你心情不好,我陪着你下车坐了会聊了会天,你放心我没有趁人之危”。

小梨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不可能自愿与一个素不相识的网约车司机发生关系,“十几分钟的时间,怎么可能产生所谓的感情呢?”

“你喝完酒哭了好久,有轻生想法把我吓坏了,哄了你好久,一直在为你安全考虑,等你心情平复了你笑出来了我才放心。”唐某在微信中说到。


二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随后,警方传唤唐某到案。不过,一位接近小梨方的法律人士质疑,在接到警方通知后,唐某过了大约2个小时才到案。

7月26日,警方对小梨做了第一次笔录。当晚,唐某被警方刑拘。同时,在警方指定的贺兰县人民医院,小梨做了阴道擦拭物提取。

8月2日,小梨在贺兰县公安局看到了鉴定报告,但结果出乎其意料。警方告诉小梨,其体内并未检出唐某的DNA。

小梨猜测,这可能与她当天来了例假有关。回到家后,她并未放弃,在不断回想之后,她注意到事发当日穿着的长裙上有一片污渍,长裙又是刚买的。

翌日,小梨向贺兰县公安局提交长裙,希望警方对此进行鉴定。

8月9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唐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公安机关也对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件进展的短信通知。

两天后,长裙检测有了结果。鉴定意见通知书中提到,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腹部剪取物检出人精斑;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臀部剪取物未检出人精斑。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腹部剪取物中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唐某、小梨的DNA分型。


当地公安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不过,目前,这一结果尚未对案件进展有实质改变。这几天,小梨一直在等待通知,到公安局做第二次笔录。贺兰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任何采访。

小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8月14日,她向警方提交了多项材料,包括当晚酒吧的消费记录及套餐详情、酒吧门口的部分监控视频、她事后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对话、停车场的部分监控视频。

除了希望证实唐某有对其的侵犯行为外,小梨在对于材料的描述中着力强调,自己当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

如何认定醉酒?

在上述法律人士看来,对于事发时小梨意识状态的认定,也是本案争议的一部分,“比如,监控显示,在停车场时,小梨有时还能站得起来,没有昏睡,但那显然已经是醉酒的状态。”

小梨则认为,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两个人均可以证明她喝了多少酒及酒后的酒醉状态。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均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被害人进行侵犯。

“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通常认为,当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时,即属于不知抗拒、不能抗拒的情形。

然而,如何认定醉酒,个体差别很大。司法实践中,不知抗拒、不能抗拒有时也并未与醉酒等同。

有学者研究提到,事实上,在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的情形下,事后很难证明妇女当时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而且如此情形下,当事人报案距案发往往有一段时间,报案时可能已经非常清醒,案发时的状态只有犯罪嫌疑人清楚。犯罪嫌疑人如拒不承认,很难认定。即使妇女能及时报案,并做酒精测试,达到了通常所说的醉酒状态,也难以评判妇女当时对性行为是否清醒,能否自主决定。

小梨称,起初,唐某的家人也曾找到她,并希望私了和解。她拍下的谅解书显示:“2023年__月__日,我酒后搭乘车辆,路上聊的比较愉快,觉得双方投缘,途中与他发生关系,过程中未被强迫。他的家人与我沟通,多次代他赔礼道歉,赔偿我经济损失,对他的行为我愿意谅解。此事件对我们双方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身心疲惫,我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状态。恳请公安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对本案予以撤案。”

在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看来,醉酒的人行为能力弱或者无,乘机性侵的,无论被害人是否反抗,都是违法犯罪。从女子裙子上检测到男司机的精斑,再综合女子的陈述、男子的辩解、监控的录像等,可以初步判定男子至少涉嫌猥亵。

“至于是否涉嫌强奸,还需进一步的调查,以证据为准。本事件反映出司法鉴定的重要性,鉴定要及时,鉴定的项目要完整,以全面还原事实。”丁金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