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基金遴选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3 13:54:24作者:橙橘网

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基金遴选公告

为加快湖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真正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效应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以深耕实体经济发展先进制造业、聚力打造湖南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按照《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附件1),湖南省湘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江”)面向全国征集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江基金”)子基金,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湘江产业基金简介

2021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决策部署,由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湘江基金,总规模200亿元,其中首期规模50亿元。湘江基金作为母基金,通过遴选优秀基金管理人合作设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称“子基金”),实现国有资本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产业发展填平补齐和创新发展项目支撑的问题,推动我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征集子基金主要支持领域

子基金应重点投资于湖南省产业规划发展重点方向、20 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五个100”工程、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等,重点方向包括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科技创新和民生服务等领域,推动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做强做优做大一批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合作方式

湘江基金主要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增资子基金,或受让子基金份额的方式开展子基金投资,子基金组织形式可为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或其他合法形式。

四、申报条件

参加申报的投资管理机构和子基金方案应满足《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的规定。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投资管理机构,按《子基金申报材料》及相关附表(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向湖南湘江提交盖章版书面材料(2份)和电子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后,将视同该申报单位同意《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对子基金及管理机构的所有要求。

根据申报情况,湖南湘江将适时组织对申报子基金进行初审立项、尽调、商务谈判、预审复核、投资决策,并做好后续设立、增资、出资等工作。

特此公告。

1.《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

2.子基金申报材料及相关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