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的风险评估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09 18:15:03作者:橙橘网

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的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编校 | 王曦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宿迁中易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泗洪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调整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了更好地管理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执行《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宿迁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调整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草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决策事项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该决策事项的实施是否会影响公众利益;

3.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4.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稳评实施单位:宿迁中易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8936966365

邮箱:419036110@qq.com

3.稳评责任单位: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0527-80791311

四、公示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对该决策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稳评实施单位或稳评责任单位提出。

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