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鬼火”少年无证骑摩托车被罚洗警车打扫民警卧室,监察大队称将调查

更新时间:2023-12-11 16:10:21作者:橙橘网

河南5“鬼火”少年无证骑摩托车被罚洗警车打扫民警卧室,监察大队称将调查

12月11日上午8时21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酒后镇派出所一名警务人员在微信群"猛虎小分队"里说:"小伙子们,星期一啦,该来报道啦。"

此前,微信群里这5个14岁到16岁的少年,因无证驾驶无牌照炸街(猛轰油门)的"鬼火"摩托车被查,他们写完保证书后还被处罚擦派出所大门、打扫民警卧室、洗警车、焚烧过期宣传单等。


警务人员建了一个6人微信群,取名"猛虎小分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一名家长不认同派出所的处罚措施,称罚少年去打扫福利院卫生他都能接受,但接受不了帮民警扫卧室。

伊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将介入了解相关处罚措施是否得当。

16岁的阿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12月8日晚,15岁的大陈(化名)骑着"鬼火"摩托车,载着他来到酒后镇一饭馆吃饭,"鬼火"摩托车停在一隐蔽处。他俩吃完饭走出饭馆后,民警已在"鬼火"摩托车旁等候。随后,他和大陈因"无证驾驶无牌照鬼火"被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内,他看到还有另外两名少年也因同样问题,在派出所内等候处理。

阿飞说,12月8日晚,民警批评教育了他们4人,还要求他们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骑摩托车炸街,"我家长没来,别人的家长来了。家长说管不住,让派出所帮忙管管。"

相关视频和图片显示,12月9日,上述4名少年和阿林(化名)在民警要求下,穿着"牡丹义警"的红马甲,戴着红色帽子,擦洗了派出所大门和摄像头,打扫了位于二楼的民警卧室卫生,洗了警车,还前往距派出所约一公里外的河滩焚烧过期宣传单、清扫派出所院子内落叶等。

为方便通知,12月9日,一名警务人员还拉了一个6人微信群,取名"猛虎小分队"。


骑"鬼火"的少年被民警处罚打扫派出所卫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阿林介绍,12月7日晚,他骑"鬼火"摩托车被查,当晚就打扫了派出所院子;12月8日,他没去派出所;12月9日,同阿飞等4人一同劳动;12月10日,因下雨群主通知他们不用去;12月11日,群主再次通知他们去派出所,因雪厚出行困难,他们没去。

据了解,这5名骑"鬼火"摩托车的少年,最小的14岁,最大的16岁。

12月11日上午,酒后镇派出所一名警务人员称,上述措施是处罚的一种形式,"有的家长说管不住自己的孩子,让我们帮忙管。"


骑"鬼火"摩托车少年被民警处罚打扫派出所焚烧过期宣传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如何正确管理少年无证骑无牌照"鬼火"摩托车?为何民警自己卧室的卫生要未成年人帮忙打扫?该警务人员笑了笑说,会告知交警队,看交警队如何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11日上午11时,"猛虎小分队"微信群已被解散。

延伸阅读:

4名狱警殴打犯人致死最高被判6年 检察院抗诉:量刑畸轻



入狱前的马龙

2013年3月26日,在兰州监狱服刑的甘肃定西人马龙死亡。此后有人反映,马龙是被狱警殴打致死,但四名涉事狱警称,马龙是从凳子上摔落后不治身亡。

有关方面先后四次调查,但均未查明真相。直到最高检介入后,异地立案调查,涉事的四名狱警马志强、卢兴亮、葛小军、李文杰才承认殴打过马龙。

2023年8月29日,四名狱警被指控虐待被监管人,案件在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10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四名狱警虐待监管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处4至6年有期徒刑。

11月1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一审判决后,指令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量刑畸轻,对四名被告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四名涉案狱警,从左至右为葛小军、李文杰、卢兴亮、马志强

犯人在狱中死亡

马龙1970年生于甘肃定西,因犯故意杀人罪,2001年被处死缓。自2003年12月18日起,他先后在兰州监狱第六监区、第二监区服刑。

马龙的姐姐马惠英回忆,2013年3月26日,她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才得知弟弟在监狱死亡的消息,她赶紧从外地赶至兰州。后来,狱警告知家属,马龙在二监区民警值班室搞卫生时从板凳上摔下来导致昏迷,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监狱方面与家属签订的协议书(来源:北青深一度)

2013年3月26日晚,马龙的家人和监狱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写道,“马龙因呼吸循环衰竭,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医治无效,于3月26日12时56分病亡。马龙尸体由兰州市殡仪馆火化,费用由监狱负担……马龙因病死亡,解除与监狱的一切法律关系。”协议书还显示,监狱方面给予了家属6万元“困难补助金”。

马惠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后来不知是谁以家属名义在网上发了《我弟弟被兰州监狱狱警打死,我要申冤》的帖子,还有陌生人给她打电话称马龙是被狱警殴打致死,此后还有马龙的狱友告诉家属“狱警打死了马龙”,这些都让家属觉得马龙的死不正常。家属也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但监狱方否认马龙的死是狱警殴打所致。直到2021年最高检巡察组来到兰州,事情才出现转机。

最高检介入调查

有关部门曾对马龙之死做过四次调查,但均未查明真相。

据北青深一度报道,马龙死亡时有四人在场,分别是时任兰州监狱第二监区的监区长马志强、副监区长卢兴亮、副监区长葛小军、分监区长李文杰。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当地对马龙的死亡展开过四次调查,但几次调查结论都认为马龙为正常死亡。

据报道,202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察组进驻兰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时,有大量服刑人员反映马龙被狱警打死。巡察组核查了此前的四次调查,认为调查措施不充分,调查程序不规范,调查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存在狱警涉嫌暴力犯罪、监狱领导涉嫌渎职、包庇犯罪、检察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等问题,并将核查到的线索移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再调查。今年3月底,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异地管辖,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马志强、卢兴亮、葛小军、李文杰立案侦查。次日,四人被刑事拘留。

今年7月18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马志强、卢兴亮、葛小军、李文杰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提起公诉。8月底,案件在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

四狱警一审最高被判6年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马志强任甘肃省审计厅老干部处四级调研员,卢兴亮任兰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科科长,葛小军任兰州监狱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警长,李文杰是兰州监狱一级警长。

判决书载明,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2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因兰州监狱二监区罪犯马龙有私藏违禁品的嫌疑,被时任二监区监区长的被告人马志强带至监区车间民警值班室内了解情况,后被告人李文杰、葛小军、卢兴亮相继到值班室。因违禁品一事和马龙谈话未果,被告人马志强、葛小军、卢兴亮、李文杰让马龙趴在值班室的地上,用橡胶棒等械具对马龙长时间进行殴打。

判决书还显示,11时左右,马龙被殴打至意识模糊,马志强让卢兴亮等人将马龙先后送到兰州监狱卫生所、兰大二院康泰一分院、兰大二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56分死亡。经兰大二院诊断,马龙系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013年3月28日,马龙尸体被火化。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志强身为监狱的监管人员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卢兴亮、葛小军、李文杰身为监狱的监管人员以殴打手段虐待被监管人,情节特别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判决书还显示,2012年底到2013年初,马志强还曾殴打二监区另外两名服刑人员,并多次违规使用械具。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四名被告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马志强六年有期徒刑,判处葛小军、卢兴亮、李文杰四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提出抗诉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对于一审判决,11月1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

11月6日,马惠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有关部门至今未查清楚“违禁品”是否存在,她曾发现有人冒用其姓名在《患者死亡通知单》上签字,至今也没有查清此事。家属对法院一审结果不服,这才申请抗诉。

记者还从一审判决书上了解到,一审时,被害人马龙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四被告人殴打、体罚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对此法院认为,马龙死亡后尸体即被火化,现无法查明马龙的致死原因,故对马龙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抗诉书显示,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一审判决后,指令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量刑畸轻。抗诉的理由是,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该案四名被告人身为监狱监管人员,在对被害人马龙教育谈话期间,用橡胶棒等械具长时间持续殴打被害人马龙身体致其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四名被告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抗诉书称,四名被告人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马志强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