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出手”!

更新时间:2023-12-16 17:10:28作者:橙橘网

陈光明“出手”!


中国基金报 吴娟娟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睿远基金(香港)于日前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合格境外投资者(QFI)”申请,标志知名投资人陈光明旗下睿远基金出海有了新举措。 一般说来,获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后,境外机构可在QFI机制下布局中国的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市场等。睿远基金(香港)的此项申请仍待中国证监会批准。

出海新举措

睿远基金今年早先获批设立香港子公司,并拿下香港证监会的四号牌和九号牌。目前,睿远基金(香港)的首只产品已发行。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来自中国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4月2日,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的申请获得批复。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港元,陈光明任董事长。

另据香港证监会官网消息,睿远基金(香港)于2023年3月24日获香港证监会(SFC)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四号牌和资产管理牌照九号牌。


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半年之后的2023年9月,睿远基金(香港)的首只产品获香港证监会认可(Authorization),可于中国香港销售。记者从业内获悉,睿远基金(香港)首只产品由中金、中信等机构的海外分支以及富途代销,产品于10月10日成立。

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记者查阅相关基金材料发现,睿远基金(香港)做了伞型基金的设计。旗下首只产品-睿远中国股票基金为睿远国际系列的子基金,而睿远国际系列为根据香港法例成立的伞式基 金。 睿远中国股票基金将7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大中华公司,包括在大中华区内注册成立的公司; 或在大中华区以外注册的公司,但其大部分经营资产位于大中华区,或在大中华区有重要的业务、生产、贸易活动或其他利益,或其收入或利润的重要部分来自与大中华区有关的商业活动。公司可在发达及新兴市场上市。睿远中国股票基金可投资于任何资本规模公司,包括中小型市值公司。

据了解,在伞型基金组织结构下,基金发起人根据一份总的基金招募书,设立多只相互之间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及费率水平进行转换的基金,后者称为“子基金”或“成份基金”;而由这些子基金共同构成的这一基金体系被称为“伞型基金”。

睿远中国股票基金的信息披露材料还透露了睿远基金(香港)的董事会人员。睿远基金(香港)含5名董事,分别为陈光明、林敏、李雁飞、万青、肖阳。其中,陈光明担任董事长,肖阳担任董事总经理,万青担任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肖阳和万青同时是睿远基金(香港)的持牌负责人(RO)。

QFI相较于股票互联互通机制而言,可投资的范围更广和可投资的品类更多,睿远基金(香港)之外,此前,部分中资海外子公司申请这一资质。

QFI批复家数创阶段性新高

记者观察到,进入11月获批的QFI家数环比显著增加。

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以来,已有12家机构获批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11月就有11家获批。它们分别是,奥地利瑞芬森资本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乔鑫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倍嵘资本有限公司;英格斯银行股份公司;关于中银(新加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安润嘉有限公司;东久新宜(开曼)投资第一控股有限公司;五矿企荣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从获批的机构家数来说,11月获批家数较最近几个月有显著增长。

具体来看,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显示,2023年6月7家机构获批QFI; 2023年7月6家机构获批QFI; 2023年8月5家机构获批QFI; 2023年9月8家机构获批;2023年10月5家机构获批。


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此外,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目前,包括睿远基金(香港)等已递交申请在等待获批的过程中。

QFI制度持续优化

在外围不确定性中,境外机构积极申请QFI,参与中国市场。

据本报此前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11月10日发布消息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20年发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交已于12月10日截止。

根据同时发布的“起草说明”,本次修订包括四大要点。

一是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取消QFII/RQFII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资金登记的行政许可要求,明确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由主报告人(托管银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

二是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不再区分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并二者收支范围,减少市场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

三是进一步简化汇兑管理。不再要求外币对应的人民币账户内本金及投资收益必须兑换为外币后汇出,可直接汇出人民币资金。以初次办理登记时提交的遵守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一次性承诺函,替代每次办理收益汇出业务时需提交的完税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四是进一步便利外汇风险管理。除托管银行外,QFII/RQFII 还可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野表示,“征求意见稿”简言之为“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在2020年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投资境内证券期货市场。

机构人士表示,QFI制度不断优化为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彰显了中国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的决心。

编辑:乔伊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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