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孤寡老年人机构养老优惠政策一览
2023-12-16
更新时间:2023-12-16 17:55:40作者:橙橘网
平湖市孤寡老年人享受特殊关爱补助标准
实施内容包括:
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两方面。
为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照料、居家安全等问题。平湖制定印发了《平湖市孤寡老年人特殊关爱补助办法(试行)》。
具有本市户籍且常住在本市的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年人可享受,其中特困供养对象不纳入。
特殊关爱补助标准:
一、居家养老:
1、配置智能看护设备。
2、居家护理补贴。
为居家养老的孤寡老年人提供服务形式的居家护理补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100元、50元的标准执行,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自理孤寡老年人按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执行。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
3、家庭养老床位补助。
对80周岁及以上的居家孤寡老年人,按建床成本的30%且最高不超过12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其他居家孤寡老年人,按建床成本的20%且最高不超过8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4、助餐补贴。
为有助餐需求且生活自理能力为部分不能自理及以上的居家孤寡老年人,开展为老助餐配送餐服务,每人每餐由市财政补助配送费1元。
二、机构养老:
机构护理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孤寡老年人入住本市养老机构的发放机构护理补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300元、100元的标准执行,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自理孤寡老人按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执行。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