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3-12-18 20:27:40作者:橙橘网

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东至升仙桥南小街,南至虹桥西街,西至民政局东围墙,北至迎春路沿街楼房南侧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10日。

四、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泰海征告〔2023〕19号)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